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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领二

此篇论易道精媼、经传义例

○ 司马氏迁曰: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

○ 班氏固曰:六艺之文,《乐》以和神,《诗》以正言,《礼》以明体,《书》以广听,《春秋》以断事。 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 言与天地为终始也。

○ 王氏弼曰:夫《彖》者何也? 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 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 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 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 故举卦之名,义有主矣。 「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一卦五阳而一阴,则一阴为之主。 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 夫阴之所求者阳也,阳之所求者阴也。 阳苟一焉,五阴何得不同而归之? 阴苟只焉,五阳何得不同而从之? 故阴爻虽贱,而为一卦之主者,处其至少之地也。 或有遗爻而举二体者,卦体不由乎爻也。 繁而不忧乱,变而不忧惑,约以存博,简以济众,其唯《彖》乎!

○ 夫爻者何也? 言乎变者也。 变者何也? 情僞之所为也。 是故「情僞相感」,远近相追,爱恶相攻,屈伸相推。 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哉! 是故卦以存时,爻以示变。

○ 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 时有否泰,故用有行藏。 卦有小大,故辞有险易。 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 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 故卦以反对,而爻亦皆变。 寻名以观其吉凶,举时以观其动静,则一体之变,由斯见矣。 夫应者,同志之象也; 位者,爻所处之象也。 承乘者,逆顺之象也; 远近者,险易之象也。 内外者,出处之象也; 初上者,终始之象也。 故观变动者,存乎应; 察安危者,存乎位; 辩逆顺者,存乎承乘; 明出处者,存乎外内。 远近终始,各存其会; 辟险尚远,趣时贵近。 比复好先,乾壮恶首。 吉凶有时,不可犯也; 动静有适,不可过也。 犯时之忌,罪不在大; 失其所适,过不在深。 观爻思变,变斯尽矣。

○ 夫象者,出意者也; 言者,明象者也。 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 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现象。 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 意以象尽,象以言着。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 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 存言者,非得象者也; 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 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 忘言者,乃得象者也。 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 义苟应健,何必干乃为马? 而或者定马于干,案文责卦,有马无干,则僞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 变又不足,推致五行。 一失其原,巧喻弥甚。 纵复或值,义无所取。 盖存象忘意之由也。 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 按象无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系辞》但论三五、二四同功异位,亦不及初上,何乎? 唯乾上九《文言》云「贵而无位」,需上六云「虽不当位」。 若以上为阴位邪,则需上六不得云「不当位」也。 若以上为阳位邪,则干上九不得云贵而无位也。 阴阳处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说当位失位也。 然则初上者,是事之终始,无阴阳定位也。 故干初谓之潜,过五谓之无位,未有处其位而云潜,有位而云无者也。 历观众卦,尽亦如之。 初上无阴阳定位,亦以明矣。 位者,列贵贱之地,待才用之宅也。 爻者,守位分之任,应贵贱之序者也。 位有尊卑,爻有阴阳。 尊者阳之所处,卑者阴之所履也。 故以尊为阳位,卑为阴位。 去初上而论位分,则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谓之阳位? 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谓之阴位? 初上者,体之终始,事之先后也。 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 尊卑有常序,终始无常主,故《系辞》但论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 然事不可无终始,卦不可无六爻,初上虽无阴阳本位,是终始之地也。 统而论之,爻之所处则谓之位。 卦以六爻为成,则不得不谓之六位时成也。

○ 凡《彖》者,统论一卦之体者也。 《象》者,各辨一爻之义者也。 故履卦六三为兑之主,以应于乾; 成卦之体,在斯一爻。 故《彖》叙其应,虽危而亨也。 《象》则各言六爻之义,明其吉凶之行。 去六三成卦之体,而指说一爻之德,故危不获亨而见咥也。 讼之九二,亦同斯义。 一卦之体,必由一爻为主,则指明一爻之美,以统一卦之义,大有之类是也。 卦体不由乎一爻,则全以二体之义明之,丰卦之类是也。

○ 薛收问一卦六爻之义,王氏通曰:「卦也者,着天下之时也。 爻也者,傚天下之动也。 趋时有六动焉,吉凶悔吝所以不同也。」 收曰:「敢问六爻之义?」 曰:「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谁能过乎?」

○ 孔氏颖达曰: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 自天地开辟,阴阳运行,寒暑迭来,日月更出,孚萌庶类,亭毒群品,新新不停,生生相续,莫非资变化之力,换代之功。 然变化运行,在阴阳二气,故圣人初画八卦,设刚柔两画,象二气也。 布以三位,象三才也。 谓之为易,取变化之义。 郑康成作《易赞》及《易论》云:「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 崔觐,刘贞简等并用此义云:「易者谓生生之德,有易简之义,不易者言天地定位,不可相易; 变易者谓生生之道,变而相续。」 周简子云:「不易者常体之名,变易者相变改之名。」 故今之所用,同郑康成等。 作易所以垂教者,孔子曰:「上古之时,人民无别,群物未殊,未有衣食器用之利。 伏牺乃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中观万物之宜,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故易者,所以断天地,理人伦,而明王道,是以画八卦,建五气,以立五常之行,象法乾坤,顺阴阳以正君臣父子夫妇之义,度时制宜,作为罔罟,以佃以渔,以贍民用,于是人民乃治,君亲以尊,臣子以顺,群生和洽,各安其性。」 此其作易垂教之本意也。

○ 乾坤者,阴阳之本始,万物之祖宗,故为上篇之始而尊之也。 离为日,坎为月,日月之道,阴阳之经,所以始终万物,故以坎离为上篇之终也,咸恒者,男女之始,夫妇之道,人道之兴,必繇夫妇,所以奉承祖宗,为天地之主,故为下篇之始而贵之也。 既济未济为最终者,所以明戒慎而全王道也。 以此言之,则上下二篇,文王所定。

○ 周子曰:圣人之精,画卦以示; 圣人之緼,因卦以发。 卦不画,圣人之精不可得而见; 微卦,圣人之緼殆不可悉得而闻。 易何止五经之原,其天地鬼神之奥乎!

○ 邵子曰:天变而人效之,故元亨利贞。 易之变也,人行而天应之,故吉凶悔吝。 易之应也,以元亨为变,则利贞为应。 以吉凶为应,则悔吝为变。 元则吉,吉则利应之。 亨则凶,凶则应之以贞。 悔则古,吝则凶,是以变中有应,应中有变也。 变中之应,天道也。 故元为变,则亨应之; 利为变,则应之以贞。 应中之变,人事也。 故变则凶,应则吉,变则吝,应则悔也。 悔者吉之先,而吝者凶之本,是以君子从天不从人。

○ 易有意象,立意皆所以明象。 统下三者,有言象,不拟物而直言以明事; 有像象,拟一物以明意; 有数象,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类是也。

○ 张子曰: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

○ 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 故撰德于卦,虽爻有小大,及系辞其爻,必告以君子之义。

○ 程子曰: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 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 必欲穷象之隐微,尽数之豪忽,乃寻流逐末,术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务也,管辂、郭璞之学是也。

○ 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 理见乎辞矣,则可由辞以观象。 故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

○ 看易且要知时,凡六爻人人有用,圣人自有圣人用,贤人自有贤人用,众人自有众人用,学者自有学者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无所不通。

○ 大抵卦爻始立义,既具圣人。 别起义以错综之,如春秋前既立例,到后来书得全别一般事,便书得别有意思。 若依前例,观之殊失之也。

○ 作易者,自天地幽明,至于昆虫草木之微,无一而不合。

○ 阴之道,非必小人也,其害阳则小人,其助阳成物则君子也。 利非不善也,其害义则不善也,其和义则非不善也。

○ 《传序》云:易,变易也,随时变易以从道也。 其为书也,广大悉备,将以顺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尽事物之情,而示开物成务之道也。 圣人之忧患后世,可谓至矣。 去古虽远,遗经尚存。 然而前儒失意以传言,后学诵言而忘味。 自秦而下,盖无传矣。 予生千载之后,悼斯文之湮晦,将俾后人沿流而求源,此传所以作也。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 「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 得其辞,不达其意者有矣。 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 至微者理也,至着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 故善学者求言必自近,易于近者,非知言者也。 予所传者辞也。 由辞以得其意,则在乎人焉。

○ 易之为书,卦爻彖象之义备,而天地万物之情见,圣人之忧天下来世其至矣。 先天下而开其物,后天下而成其务。 是故极其数,以定天下之象; 着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顺性命之理,尽变化之道也。 散之在理,则有万殊; 统之在道,则无二致。 所以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太极者道也,两仪者阴阳也。 阴阳一道也,太极无极也。 万物之生,负阴而抱阳,莫不有太极,莫不有两仪,絪緼交感,变化不穷,形一受其生,神一发其智,情僞出焉,万绪起焉,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业。 故易者阴阳之道也,卦者阴阳之物也,爻者阴阳之动也。 卦虽不同,所同者奇耦。 爻虽不同,所同者九六。 是以六十四卦为其体,三百八十四爻互为其用。 远在六合之外,近在一身之中。 暂于瞬息,微于动静。 莫不有卦之象焉,莫不有爻之义焉。 至哉易乎! 其道至大而无不包,其用至神而无不存。 时固未始有一,而卦亦未始有定象。 事固未始有穷,而爻亦未始有定位。 以一时而索卦,则拘于无变,非易也。 以一事而明爻,则窒而不通,非易也。 知所谓卦爻彖象之义,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 故得之于精神之运,心术之动,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然后可以谓之知易也。 虽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 卦之有爻,卦之已见者也。 已形已见者,可以言知。 未形未见者,不可以名求。 则所谓易者果何如哉? 此学者所当知也。

○ 朱子曰:《汉书》:「《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 《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易以形而上者,说出在那形而下者上。 《春秋》以形而下者,说上那形而上者去。

○ 问:易有交易,变易之义如何? 曰:交易是阳交于阴,阴交于阳,是卦图上底如天地定位,山泽通气云云者是也。 变易是阳变阴,阴变阳,老阳变为少阴,老阴变为少阳,此是占筮之法,如昼夜寒暑屈伸往来者是也。

○ 易是阴阳屈伸,随时变易,大抵古今有大阖辟,小阖辟,今人说易都无着摸,圣人便于六十四卦,只以阴阳奇耦写出来,至于所以为阴阳,为古今,乃是此道理。」

○ 圣人作易之初,盖是仰观俯察,见得盈乎天地之间,无非一阴一阳之理。 有是理,则有是象。 有是象,则其数便自在这里。 非特河图洛书为然,而图书为特巧而着耳。 于是圣人因之而画卦。 卦画既立,便有吉凶在里。 盖是阴阳往来交错于其间,其时则有消长之不同。 长者便为主,消者便为客。 事则有当否之或异,当者便为善,否者便为恶。 即其主客、善恶之辨,而吉凶见矣。 故曰八卦定吉凶。 吉凶既决定而不差,则以之立事,而大业自此生矣。 此圣人作易,教民占筮,而以开天下之愚,以定天下之志,以成天下之事者如此。 自伏牺而下,但有此六画,而未有文字可传。 到得文王、周公,乃系之以辞,故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大率天下之道,只是善恶而已,但所居之位不同,所处之时既异,而其几甚微,只为天下之人不能晓会,所以圣人因占筮之法以晓人,使人居则观象玩辞,动则观变玩占,不迷于是非得失之途。 所以是书夏商周皆用之,其所言虽不同,其辞虽不可尽见,然皆大卜之官掌之,以为占筮之用。 自伏牺而文王周公,虽自略而详,所谓占筮之用则一。 盖即占筮之中,而所以处置是事之理,便在里了。 故其法若粗浅,而随人贤愚皆得其用。 虽是有定象,有定辞,皆是虚说此个地头,合是如此处置,初不黏着物上。 故一卦一爻,足以包无穷之事,此所以见易之为用,无所不该,无所不徧,但看人如何用之耳。 易如镜相似,看甚物来。 都能照得。 如所谓潜龙,只是有个潜龙之象,自天子至于庶人,看甚人来都使得。 孔子说作龙德而隐,便是就事上指杀说来。 然会看底,虽孔子说也活也无不通。 不会看底,虽文王周公说底也死了。 须知得他是假托说,是包含说。 假托,谓不惹着那事。 包含,是说个影像在这里,无所不包。

○ 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从,其推之有所用,非苟为寓言也。 然两汉诸儒,必欲究其所从,则既滞泥而不通。 王弼以来,直欲推其所用,则又疏略而无据。 二者皆失之一偏,而不能阙其所疑之过也。 且以一端论之,乾之为马,坤之为牛,《说卦》有明文矣。 马之为健,牛之为顺,在物有常理矣。 至于案文责卦,若屯之有马而无乾,离之有牛而无坤,乾之六龙,则或疑于震,坤之牝马,则当反为乾,是皆有不可晓者。 是以汉儒求之《说卦》而不得,则遂相与创为互体、变卦、五行、纳甲、飞伏之法。 参互以求,而幸其偶合。 其说虽详,然其不可通者,终不可通。 其可通者,又皆傅会穿凿,而非有自然之势。 唯其一二之适然而无待于巧说者,为若可信,然上无所关于义理之本原,下无所资于人事之训戒,则又何必苦心极力以求于此,而欲必得之哉。 故王弼曰:「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 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 而程子亦曰:「理无形也,故假象以显义。」 此其所以破先儒胶固支离之失,而开后学玩辞玩占之方,则至矣。 然观其意,又似直以易之取象,无复有所自来,但如《诗》之比兴,孟子之譬喻而已。 如此则是《说卦》之作,为无所与于易。 而「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者,亦剩语矣。 故疑其说亦若有未尽者,因窃论之:以为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来,而其为说,必已具于大卜之官,顾今不可复考,则姑阙之。 而直据辞中之象,以求象中之意,使足以为训戒,而决吉凶。 如王氏程子,与吾本义之云者,其亦可矣。 固不必深求象之所自来,然亦不可直谓假设而遽欲忘之也。

○ 易之象似有三样:有本画自有之象,如奇画象阳、耦画象阴是也。 有实取诸物之象,如乾坤六子,以天地雷风之类象之是也。 有只是圣人自取象来明是义者,如白马翰如、载鬼一车之类是也。

○ 易有象辞,有占辞,有象占相浑之辞。

○ 问:王弼说初上无阴阳定位,如何? 曰:伊川说:阴阳奇耦,岂容无也? 干上九「贵而无位」,需上六不当位,乃爵位之位,非阴阳之位,此说最好。

○ 易只是为卜筮而作,故《周礼》分明言太卜掌三易:连山、归藏、周易。 古人于卜筮之官,立之凡数人。 秦去古未远,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 今人说易是卜筮之书,便以为辱累了易。 见夫子说许多义理,便以为易只是说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无不在也。 今人却道圣人言理,而其中因有卜筮之说,他说理后,说从那卜筮上来作麽?

○ 上古之时,民心昧然,不知吉凶之所在。 故圣人作易,教之卜筮,使吉则行之,凶则避之。 此是开物成务之道。 故《系辞》云:「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 正谓此也。 初但有占而无文,往往如今之环珓相似耳。 今人因《火珠林》起课者,但用其爻而不用其辞,则知古者之占,往往不待辞而后见吉凶。 (又云:如左氏所载得屯之比,既不用屯之辞,亦不用比之辞,却自别推一法。 )至文王周公,方作彖爻之辞,使人得此爻者,便观此辞之吉凶。 至孔子,又恐人不知其所以然,故又复逐爻解之。 谓此爻所以吉者,谓以中正也。 此爻所以凶者,谓不当位也。 明明言之,使人易晓耳。 至如《文言》之类,却是就上面发明道理,非是圣人作易,专为说道理以教人也。 须见圣人本意,方可学易。

○ 圣人作易,本是使人卜筮,以决所行之可否,而因之以教人为善。 如严君平所谓与人子言依于孝,与人臣言依于忠者。 故卦爻之辞,只是因依象类,虚设于此,以待叩而决者,使以所值之辞,决所疑之事。 似若假之神明,而亦必有是理而后有是辞。 理无不正,故其丁宁告戒之辞,皆依于正。 天下之动,所以正夫一而不谬于所之也。

○ 卦爻之辞,本为卜筮者断吉凶,而因以训戒。 至《彖》、《象》、《文言》之作,始因其吉凶训戒之意,而推说其义理以明之。 后人但见孔子所说义理,而不复推本文王周公之本意。 因鄙卜筮为不足言,而其所以言易者,遂远于日用之实,类皆牵合委曲,偏主一事而言,无复包含该贯曲畅旁通之妙。 若但如此,则圣人当时,自可别作一书,明言义理,以诏后世。 何用假托卦象,为此艰深隐晦之辞乎?

○ 大抵易之书,本为卜筮而作,故其辞必根于象数,而非圣人己意之所为。 其所劝戒,亦以施诸筮得此卦此爻之人,而非反以戒夫卦爻者。 近世言易者,殊不如此,所以其说虽有义理,而无情意。 虽大儒先生,有所不免。 比因玩索,偶幸及此,私窃自庆,以为天启其衷,而以语人,人亦未见有深晓者。

○ 易中都是贞吉,不曾有不贞吉; 都是利贞,不曾说利不贞。 如占得乾卦,固是大亨,下则云利贞,盖正则利,不正则不利,至理之权舆,圣人之至教寓其闲矣。 大率是为君子设,非小人盗贼所得窃取而用。

○ 蔡氏元定曰:天下之万声,出于一阖一辟。 天下之万理,出于一动一静。 天下之万数,出于一奇一耦。 天下之万象,出于一方一圆。 尽起于乾坤二画。

○ 许氏衡曰:初,位之下,事之始也,以阳居之,才可以有为矣,或恐其不安于分也。 以阴居之,不患其过越矣,或恐其软弱昏滞,未足以趋时也。 大抵柔弱则难济,刚健则易行。 或诸卦柔弱而致凶者,其数居多。 若总言之,居初者,易贞。 居上者,难贞。 易贞者,由其所适之道多。 难贞者,以其所处之位极。 故六十四卦初爻多得免咎,而上每有不可救者。 始终之际,其难易之不同盖如此。

○ 二与四,皆阴位也,四虽得正,而犹有不中之累,况不得其正乎? 二虽不正,而犹有得中之美,况正而得中者乎? 四,近君之位也。 二,远君之位也。 其势又不同。 此二之所以多誉,四之所以多惧也。 二中位,阴阳处之,皆为得中。 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谓。 具才若此,故于时义为易合。 时义既合,则吉可断矣。

○ 卦爻六位,惟三为难处。 盖上下之交,内外之际,非平易安和之所也。

○ 四之位近君,多惧之地也。 以柔居之,则有顺从之美。 以刚居之,则有僭逼之嫌。 然又须问,居五者,阴邪阳邪? 以阴承阳,则得于君而势顺。 以阳承阴,则得于君而势逆。 势顺则无不可也,势逆则尤忌上行,而凶咎必至。 以阳承阳,以阴承阴,皆不得于君也。 然阳以不正而有才,阴以得正而无才,故其势不同。 有才而不正,则贵于寡欲,故乾之诸四,多得免咎。 无才而得正,则贵乎有应,故艮之诸四,皆以有应为优,无应为劣。 独坤之诸四,能以柔顺处之,虽无应援,亦皆免咎。 此又随时之义也。

○ 五,上卦之中,乃人君之位也。 诸爻之德,莫精于此。 能首出乎庶物,不问何时,克济大事。 《传》谓五多功者此也。

○ 上,事之终,时之极也。 其才之刚柔,内之应否,虽或取义,然终莫及上与终之重也。 是故难之将出者,则指其可由之方。 事之既成者,则示以可保之道。 义之善或不必劝,则直云其吉也。 势之恶或不可解,则但言其凶也。 质虽不美,而冀其或改焉,则犹告之。 位虽处极,而见其可行焉,则亦谕之。 大抵积微而盛,过盛而衰,有不可变者,有不能不变者。 《大传》谓“其上易知”,岂非事之已成乎?

○ 胡氏一桂曰:上下体虽相应,其实阳爻与阴爻应,阴爻与阳爻应,若皆阳皆阴,虽属相应之位,则亦不应矣。 然事固多变,动在因时,故有以有应而得者,有以有应而失者,亦有以无应而吉者,有以无应而凶者,斯皆时事之使然,不可执一而定论也。 至若比五以刚中,上下五阴应之; 大有五以柔中,上下五阳应之; 小畜四以柔得位,上下五刚亦应之,又不以六爻之应例论也。

○ 六十四卦皆以五为君位者,此易之大略也。 其间或有居此位而非君义者,有居他位而有君义者,斯易之变,不可滞于常例。

○ 胡氏炳文曰:易卦之占,亨多,元亨少。 爻之占,吉多,元吉少。 元亨,大善而亨。 元吉,大善而吉也。 人之行事,善百一,大善千一,故以元为贵。 然兹事也,请论心之初,善不善皆自念虑之微处,充之即是此善之最大处。 盖有一豪之不善,非元也。 有一息之不善,非元也。

○ 吴氏澄曰:时之为时,莫备于易。 程子谓之随时变易以从道。 夫子《传》六十四《彖》,独于十二卦发其凡,而赞其时与时义、时用之大,一卦一时,则六十四时不同也。 一爻一时,则384时不同也。 始于干之乾,终于未济之未济,则四千九十六时,各有所值。 引而伸,触类而长,时之百千万变无穷,而吾之所以时其时者,则一而已。

○ 薛氏瑄:六十四卦,只是一奇一耦。 但因所遇之时,所居之位不同,故有无穷之事变。 如人只是一动一静,但因时位不同,故有无穷之道理。 此所以为易也。

○ 蔡氏清曰:乾卦卦辞,只是要人如乾。 坤卦卦辞,只是要人如坤,至如蒙、蛊等卦,则又须反其义。 此有随时而顺之者,有随时而制之者。 易道只是时。 时则有此二义,在学者细察之。

○ 周公之系爻辞,或取爻德,或取爻位,又或取本卦之时与本爻之时,又或兼取应爻,或取所承、所乘之爻。 有承、乘、应与时位兼取者,有仅取其一二节者,又有取一爻为众爻之主者。 大概不出此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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