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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折中】13. 同人卦-御纂周易折中 同人卦 离下乾上

【程传】同人《序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夫天地不交则为否,上下相同则为同人。 与否义相反,故相次。 又世之方否,必与人同,力乃能济,同人所以次否也。 为卦乾上离下,以二象言之,天在上者也,火之性炎上,与天同也,故为同人。 以二体言之,五居正位,为乾之主,二为离之主,二爻以中正相应,上下相同,同人之义也。 又卦惟一阴,众阳所欲同,亦同人之义也。 他卦固有一阴者,在同人之时,而二五相应,天火相同,故其义大。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本义】离,亦三画卦之名。 一阴丽于二阳之间,故其德为离,为文明,其象为火,为日,为电。 同人,与人同也。 以离遇干,火上同于天。 六二得位得中,而上应九五,又卦惟一阴,而五阳同与之,故为同人。 于野,谓旷远而无私也,有亨道矣。 以健而行,故能涉川。 为卦内文明而外刚健,六二中正而有应,则君子之道也。 占者能如是则亨,而又可涉险,然必其所同合于君子之道,乃为利也。

【程传】野,谓旷野,取远与外之义。 夫同人者,以天下大同之道,则圣贤大公之心也。 常人之同者,以其私意所合,乃昵比之情耳。 故必于野,谓不以昵近情之所私,而于郊野旷远之地,既不系所私,乃至公大同之道,无远不同也,其亨可知。 能与天下大同,是天下皆同之也。 天下皆同,何险阻之不可济? 何艰危之不可亨? 故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上言于野,止谓不在昵比。 此复言宜以君子正道。 君子之贞,谓天下至公大同之道,故虽居千里之远,生千岁之后,若合符节,推而行之,四海之广,兆民之众,莫不同。 小人则唯用其私意,所比者虽非亦同,所恶者虽是亦异,故其所同者,则为阿党,盖其心不正也。 故同人之道,利在君子之贞正。

【集说】

○ 孔氏颖达曰:同人,谓和同于人。 野是广远之处,借其野名,喻其广远,言和同于人,必须宽广无所不同,用心无私,乃得亨通,故云「同人于野亨」。 与人同心,足以涉难,故曰利涉大川。 与人和同,易涉邪僻,故利君子贞也。

○ 胡氏炳文曰:同人于野,其同也大。 利君子贞,其同也正。 与人大同,亨道也,虽大川可涉。 然有所同者大,而不出于正者,故又当以正为本。

○ 蔡氏清曰:大人之道,岂必人人而求与之同哉? 亦惟以正而已。 正也者,人心之公理也,不期同而自无不同者也。 若我既得其正,而彼或不我同,则彼之悖矣,吾何计哉? 然同我者已亿万:而不同者仅一二,亦不害其为大同也。

○ 林氏希元曰:《序卦传》曰:「与人同者,物必归焉。」 同人于野,则物无不应,人无不助,而事无不济,故亨。 虽大川之险,亦利于涉矣。 然必所同者合于君子之正道,乃为于野而亨且利涉。 使不以正,虽所同满天下,竟是私情之合,不足谓之于野,又何以致亨而利涉哉。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本义】同人之初,未有私主,以刚在下,上无系应,可以无咎,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九居同人之初,而无系应,是无偏私,同人之公者也,故为出门同人。 出门,谓在外。 在外则无私昵之偏,其同博而公,如此则无过咎也。

【集说】

○ 王氏弼曰:居同人之始,为同人之首者也。 无应于上,心无系吝,通夫大同,出门皆同,故曰「同人于门」也。 出门同人,谁与为咎?

○ 王氏应麟曰:同人之初曰出门,随之初曰出门,谨于出门之初,则不苟同,不诡随。

○ 胡氏炳文曰:同人与随,皆易溺于私。 随必出门而后可以有功,同人必出门而后可以无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

【本义】宗,党也。 六二虽中且正,然有应于上,不能大同而系于私,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二与五为正应,故曰同人于宗。 宗,谓宗党也。 同于所系应,是有所偏与,在同人之道为私狭矣,故可吝。 二若阳爻,则为刚中之德,乃以中道相同,不为私也。

【集说】

○ 冯氏当可曰:以卦体言之,则有大同之义; 以爻义言之,则示阿党之戒。

○ 蔡氏清曰:柔得位得中而应乎干,曰同人。 今乃谓同人于宗吝者,盖卦是就其全体,上取其有相同之义。 然同人之道贵乎广,今二五相同,虽曰两相与则专,然其道则狭矣。 曰于宗吝以见其利于野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本义】刚而不中,上无正应,欲同于二而非其正,惧九五之见攻,故有此象。

【程传】三以阳居刚而不得中,是刚暴之人也。 在同人之时,志在于同,卦惟一阴,诸阳之志,皆欲同之,三又与之比。 然二以中正之道,与五相应。 三以刚强居二五之间,欲夺而同之。 然理不直,义不胜,故不敢显发,伏藏兵戎于林莽之中,怀恶而内负不直,故又畏惧。 时升高陵以顾望,如此至于三岁之久,终不敢兴。 此爻深见小人之情状,然不曰凶者,既不敢发,故未至凶也。

【集说】

○ 《朱子语类》:问:“伏戎于莽,升其高陵”如何? 曰:只是伏于高陵之草莽中,三岁不敢出。

○ 胡氏炳文曰:卦惟三四不言「同人」,三四有争夺之象,非同者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本义】刚不中正,又无应与,亦欲同于六二,而为三所隔,故为乘墉以攻之象。 然以居柔,故有自反而不克攻之象。 占者如是,则是能改过而得吉也。

【程传】四刚而不中正,其志欲同二,亦与五为仇者也。 墉,垣,所以限隔也。 四切近于五,如隔墉耳。 乘其墉,欲攻之,知义不直而不克也,苟能自知义之不直而不攻,则为吉也。 若肆其邪欲,不能反思义理,妄行攻夺,则其凶大矣。 三以刚居刚,故终其强而不能反。 四以刚居柔,故有困而能反之义。 能反则吉矣,畏义而能改,其吉宜矣。

【集说】

○ 《朱子语类》:问:同人三四皆有争夺之义。 曰:三以刚居刚,便迷而不返; 四以刚居柔,便有返底道理。 《系辞》云「近而不相得则凶」。 如初上则各在事外,不相干涉,所以无争。

○ 项氏安世曰:凡爻言不克者,皆阳居阴位。 惟其阳,故有讼有攻。 惟其阴,故不克讼、弗克攻。 讼之九二、九四,同人之九四,皆是物也。

【案】卦名同人,而三四两爻,所以有乖争之象者,盖人情同极必异,异极乃复于同。 正如治极则乱,乱极乃复于治。 此人事分合之端,易道循环之理也。 卦之内体,自同而异,故于门、于宗,同也。 至三而有伏戎之象,则不胜其异矣。 外体自异而同,故乘墉而弗克攻,大师而克相遇,渐反其异也。 至上而有于郊之象,则复归于同矣。 三四两爻,正当同而异、异而同之际,故圣人因其爻位爻德以取象。 三之所谓敌刚者,敌上也。 四之所谓乘墉者,攻初也,盖既非应则不同,不同则有相敌相攻之象矣。 以为争六二之应,而与九五相敌相攻,似非卦意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本义】五刚中正,二以柔中正,相应于下,同心者也,而为三四所隔,不得其同。 然义理所同,物不得而间之,故有此象。 然六二柔弱而三四刚强,故必用大师以胜之,然后得相遇也。

【程传】九五同于二,而为三四二阳所隔,五自以义直理胜,故不胜愤抑,至于号咷。 然邪不胜正,虽为所隔,终必得合,故后笑也。 大师克相遇,五与二正应,而二阳非理隔夺,必用大师克胜之,乃得相遇也。 云大师、云克者,见二阳之强也。 九五君位,而爻不取人君同人之义者,盖五专以私昵应于二,而失其中正之德,人君当与天下大同,而独私一人,非君道也。 又先隔则号咷,后遇则笑,是私昵之情,非大同之体也。 二之在下,尚以同于宗为吝,况人君乎? 五既于君道无取,故更不言君道,而明二人同心,不可间隔之义。 《系辞》云:「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中诚所同,出处语默无不同,天下莫能间也。 同者一也,一不可分,分乃二也。 一可以通金石,冒水火,无所不能入,故云其利断金。 其理至微,故圣人赞之曰:「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谓其言意味深长也。

【集说】

○ 杨氏万里曰:师莫大于君心,而兵革为小; 克莫难于小人,而敌国为小。

○ 胡氏炳文曰:同人九五刚中正而有应,故先号咷而后笑,旅上九刚不中正而无应,故先笑后号咷。

○ 吴氏曰慎曰:案《程传》论九五,非人君大同之道,《本义》不用此意,何也? 盖六二为同人之主,着于宗之吝,所以明大同之道也。 至五则取其中正而应,故未合而号咷,既遇而笑乐,非以其私也,故《象传》明其中直,《彖传》与其中正而应,《本义》谓其义理所同,岂得以私昵病之哉?

【案】居尊位而欲下交,居下位而欲获上,其中必多忌害间隔之者,故此爻之号咷,鼎九二之「我仇有疾」,亦论其理如此尔,说易者必欲求其爻以实之,则凿矣。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本义】居外无应,物莫与同,然亦可以无悔,故其象占如此,郊在野之内,未至于旷远,但荒僻无与同耳。

【程传】郊,在外而远之地。 求同者必相亲相与,上九居外而无应,终无与同者也。 始有同,则至终或有睽悔,处远而无与,故虽无同亦无悔。 虽欲同之,志不遂,而其终无所悔也。

【集说】

○ 杨氏时曰:同人于野亨,上九同人于郊,止于无悔而已,何也? 盖以一卦言之,则于野无昵比之私焉,故亨。 上九居卦之外而无应,不同乎人,人亦无同之者,则静而不通乎物也,故无悔而已。

○ 蔡氏渊曰:国外曰郊,郊外曰野,虽在卦上,犹未出乎卦也,故止曰郊。

○ 梁氏寅曰:上无所系应,而同人于郊,则所同者远,亦无私矣。 然犹未能极乎远,故不能吉亨,止于无悔而已。 《象传》言「志未得」,盖其所同者未能周于天下,是其志之未遂也。

【总论】

○ 孔氏颖达曰:「凡处同人而不泰焉则必用师矣」者,王氏注意非止上九一爻,乃总论同人一卦之义。 去初上而言,二有同宗之吝,三有伏戎之祸,四有不克之困,五有大师之患,是处同人之世,无大通之志,则必用师矣。

○ 杨氏文焕曰:同人于野则亨,于门则无咎,于宗则吝,于郊则无悔。 于宗不若于门,于门不若于郊,于郊不若于野,六爻有不能尽卦义者,同人是也。

○ 梁氏寅曰:同人之道,以大同而不私为善,故卦之诸爻,或比或应,皆为同于所近,无大吉者。 彖言同人于野,则能绝其私与,而廓然大公,此其所以亨也。 以一卦观之,由内而至外,初为同人于门,至近也; 二为同人于宗,亦近也; 至上而同人于郊,则远矣,然未如野之尤远也。 同人于野,岂非超出于家邑之外乎? 二为同人之主,而不能大同,故其有应者,乃所以为吝。 初上虽无咎、无悔,然终不若于野之亨也。 圣人以四海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而情无不孚,恩无不洽者,岂非同人于野之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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