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传】大有《序卦》:「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夫与人同者,物之所归也,大有所以次同人也。 为卦火在天上,火之处高,其明及远,万物之众,无不照见,为大有之象。 又一柔居尊,众阳并应,居尊执柔,物之所归也。 上下应之,为大有之义。 大有,盛大丰有也。
大有,元亨。
【本义】大有,所有之大也。 离居干上,火在天上,无所不照。 又六五一阴,居尊得中而五阳应之,故为大有。 干健离明,居尊应天,有亨之道。 占者有其德,则大善而亨也。
【程传】卦之才可以元亨也。 凡卦德,有卦名自有其义者,如比吉、谦亨是也; 有因其卦义便为训戒者,如师贞丈人吉、同人于野亨是也; 有以其卦才而言者,大有元亨是也。 由刚健文明,应天时行,故能元亨也。
【集说】
○ 郑氏汝谐曰:阳为大,阴为小,一阴居尊,而为五阳所归,所有者大也。 大非阴柔所能有也,必冲虚不自满者能有之。 六五明体而虚中,所以为大有,所以为元亨。 若直以大有为富有盛大,则失其义矣。
○ 丘氏富国曰:一阴在上卦之中,而五阳宗之,诸爻之有,皆六五之有也,岂不大哉? 惟其所有者大,故其亨亦大也。
【案】比以九居五,视大有之六五为优矣。 然比之应之者,五阴也,则民庶之象也。 大有之应之者,五阳也,则贤人之象也。 贤人应之,所有孰大于是哉,故大有之柔中,虽不如比之刚中,而比之吉无咎则不如大有之直言元亨也。 《彖辞》直言元亨,更无他辞者,惟此与鼎卦而已,皆以尚贤饬贤之故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本义】虽当大有之时,然以阳居下,上无系应,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 然亦必艰以处之则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九居大有之初,未至于盛,处卑无应与,未有骄盈之失,故无交害,未涉于害也。 大凡富有鲜不有害,以子贡之贤,未能尽免,况其下者乎? 匪咎,艰则无咎,言富有本匪有咎也,人因富有自为咎耳。 若能享富有而知难处,则自无咎也。 处富有而不能思艰兢畏,则骄侈之心生矣,所以有咎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当大有之时,反易有害。 初阳在下,未与物接,所以未涉于害也,何咎之有? 然以为匪咎而以易心处之,反有咎矣。 无交害,大有之初如此。 艰则无咎,大有自初至终皆当如此。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本义】刚中在下,得应乎上,为大车以载之象。 有所往而如是,可无咎矣。 占者必有此德,乃应其占也。
【程传】九以阳刚居二,为六五之君所倚任。 刚健则才胜,居柔则谦顺,得中则无过,其才如此,所以能胜大有之任。 如大车之材,强壮能胜载重物也。 可以任重行远,故有攸往而无咎也。 大有丰盛之时,有而未极,故以二之才,可往而无咎。 至于盛极,则不可以往矣。
【集说】
○ 王氏弼曰:任重而不危。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本义】亨,《春秋传》作享,谓朝献也。 古者亨通之亨,享献之享,烹饪之烹,皆作亨字。 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 刚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虚中下贤,故为享于天子之象。 占者有其德,则其占如是。 小人无刚正之德,则虽得此爻,不能当也。
【程传】三居下体之上,在下而居人上,诸侯人君之象也。 公侯上承天子,天子居天下之尊,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下者何敢专其有。 凡土地之富,人民之众,皆王者之有也,此理之正也。 故三当大有之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有亨通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义也。 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以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古文无亨字,亨享烹并通用。 如「公用亨于天子」解作亨字便不是。 又曰:亨享二字,据《说文》本是一字,故易中多互用,如「王用亨于岐山」,亦当为享,如「王用享于帝」之云也。 字画音韵,是经中浅事,故先儒得其大者多不留意,然不知此等处不理㑹,却枉费了无限辞说牵补,而卒不得其大义,亦甚害事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本義】彭字音義未詳,《程傳》曰盛貌,理或當然。六五柔中之君,九四以剛近之,有僭逼之嫌,然以其處柔也,故有不極其盛之象,而得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傳】九四居大有之時,已過中矣,是大有之盛者也,過盛則凶咎所由生也,故處之之道,匪其彭則得无咎,謂能謙損,不處其太盛則得无咎也。四近君之高位,苟處太盛則致凶咎。彭,盛多之貌。《詩‧載驅》云:「汶水湯湯,行人彭彭。 」行人盛多之狀。《雅大明》云:「駟騵彭彭。」言武王戎馬之盛也。
【集說】
○ 沈氏該曰:以剛處柔,謙以自居,而懼以戒其盛,得明哲保身之義,故无咎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本義】大有之世,柔順而中,以處尊位,虛己以應九二之賢,而上下歸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貴剛,太柔則廢,當以威濟之則吉,故其象占如此,亦戒辭也。
【程傳】六五當大有之時,居君位,虛中,為孚信之象。人君執柔守中,而以孚信接於下,則下亦盡其信誠以事於上。上下孚信相交也。以柔居尊位,當大有之時,人心安易,若專尚柔順,則陵慢生矣,故必威如則吉。威如,有威嚴之謂也。既以柔和孚信接於下,眾志說從,又有威嚴使之有畏,善處有者也,吉可知矣。
【集說】
俞氏琰曰:既有誠信以接下而人信之,又有威嚴以自重而人畏之,為大有之君,而剛柔得宜如此,故吉。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本義】大有之世,以剛居上,而能下從六五,是能履信思順而尚賢也。滿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程傳】上九在卦之終,居无位之地,是大有之極,而不居其有者也。處離之上,明之極也。惟至明所以不居其有,不至於過極也。有極而不處,則无盈滿之災,能順乎理者也。五之孚信而履其上,為蹈履誠信之義。五有文明之德,上能降志以應之,為尚賢崇善之義。其處如此,合道之至也,自當享其福慶。自天祐之,行順乎天而獲天祐,故所往皆吉,无所不利也。
【集說】
○ 郭氏雍曰:《系辞》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 六五之君实尽此,而言于上九者,盖言大有之吉,以此终也。 故《象》曰「大有上吉」,则知此吉大有之吉也,非止上九之言也。
○ 郑氏汝谐曰:履信思顺,又以尚贤,盖言五也。 五厥孚交如,履信也。 居尊用柔,思顺也。 上九在上,尚贤也。 五获天之祐,吉无不利,由其有是也。 言五而系之上,何也? 五成卦之主,上其终也。 五之德宜获是福,于终可验也。 易之取义若是者众,小畜之上九曰「妇贞厉,月几望」,言六四之畜阳至上而为贞厉之妇,几望之月也。 若指上九而言,则上九阳也,不得为妇与月。 说易者其失在于泥爻以求义,故以履信思顺尚贤归之于上九也。 易之所谓尚者,上也,五尚上九之贤,故自天之祐于上九见之。
○ 王氏宗传曰:六五以一柔有五刚,上九独在五上,五能尚之,《系辞传》所谓「又以尚贤」,则上九是也。 祐之自天,吉无不利,谓大有至此,愈有隆而无替也。 然则当大有之极,莫大于得天。 而所以得天,又莫大于尚贤也。
○ 胡氏炳文曰:小畜上九,畜之终也。 其占曰厉曰凶,承六四言也。 大有上九,有之终也。 其占吉无不利,承六五言也,小畜一阴畜众阳,故其终也如彼。 大有一阴有众阳,故其终也如此。 君臣大分,岂不明哉? 盖五之厥孚,履信也,柔中思顺也; 尚上九之一阳,尚贤也。 所以其终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案】《传》义皆以履信思顺尚贤为上九之事,然易中以上爻终五爻之义者甚多,如师之大君有命,离之王用出征,解之公用射隼,皆非以上爻为王公也。 蒙五爻而终其义尔,郭氏、郑氏、王氏之说,皆与卦意、爻义合,胡氏最为恪守《本义》者,于此独从郭氏诸说,则亦未允于心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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