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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折中】16. 豫卦-御纂周易折中 豫卦 坤下震上

【程传】豫《序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 承二卦之义而为次也。 有既大而能谦,则有豫乐也。 豫者,安和悦乐之义。 为卦震上坤下,顺动之象,动而和顺,是以豫也。 九四为动之主,上下群阴所共应也。 坤又承之以顺,是以动而上下顺应,故为和豫之义。 以二象言之,雷出于地上,阳始潜闭于地中,及其动而出地,奋发其声,通畅和豫,故为豫也。

豫,利建侯行师。

【本义】豫,和乐也。 人心和乐,以应其上也。 九四一阳,上下应之。 其志得行,又以坤遇震,为顺以动,故其卦为豫,而其占利以立君用师也。

【程传】豫,顺而动也。 豫之义,所利在于建侯行师。 夫建侯树屏,所以共安天下。 诸侯和顺,则万民悦服; 兵师之兴,众心和悦则顺从而有功。 故悦豫之道,利于建侯行师也。 又上动而下顺,诸侯从王,师众顺令之象。 君万邦,聚大众,非和悦不能使之服从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谓之豫者,取逸豫之义。 以和顺而动,动不违众,众皆悦豫,故谓之豫也。 动而众悦,故利建侯。 以顺而动,故可以行师也。

○ 丘氏富国曰:屯有震无坤,则言建侯而不言行师,谦有坤无震,则言行师而不言建侯,此合震坤成卦,故兼之。

初六,鸣豫,凶。

【本义】阴柔小人,上有强援,得时主事,故不胜其豫而以自鸣,凶之道也,故其占如此。 卦之得名,本为和乐,然卦辞为众乐之义,爻辞除九四与卦同外,皆为自乐,所以有吉凶之异。

【程传】初六以阴柔居下,四,豫之主也,而应之,是不中正之小人,处豫而为上所宠,其志意满极,不胜其豫,至发于声音。 轻浅如是,必至于凶也。 鸣,发于声也。

【集说】

○ 石氏介曰:四为豫之主,初与之相应,小人得志,必极其情欲以至于凶,形于声鸣,豫之甚也。

○ 苏氏轺曰:所以为豫者四也,而初和之,故曰鸣。 己无以自乐,而恃其配以为乐,不得不凶。

○ 王氏应麟曰:鸣谦则吉,鸣豫则凶。 鸣者,心声之发也。

○ 龚氏焕曰:豫之初六,即谦上六之反对,故谦上六曰鸣谦,豫初六曰鸣豫。 谦之上六应九三,故鸣其谦。 豫之初六应九四,故不胜其豫以自鸣。 谦而鸣则吉,豫而鸣则凶。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本义】豫虽主乐,然易以溺人,溺则反而忧矣。 卦独此爻中而得正,是上下皆溺于豫,而独能以中正自守,其介如石也。 其德安静而坚确,故其思虑明审,不俟终日,而见凡事之几微也。 《大学》曰:“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意正如此。 占者如是,则正而吉矣。

【程传】逸豫之道,放则失正,故豫之诸爻,多不得正,才与时合也。 惟六二一爻处中正,又无应,为自守之象。 当豫之时,独能以中正自守,可谓特立之操,是其节介如石之坚也。 介于石,其介如石也。 人之于豫乐,心悦之,故迟迟遂至于耽恋不能已也。 二以中正自守,其介如石,其去之速,不俟终日,故贞正而吉也。 处豫不可安且久也,久则溺矣。 如二可谓见几而作者也。 夫子因二之见几,而极言知几之道,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 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夫见事之几微者,其神妙矣乎! 君子上交不至于谄,下交不至于渎者,盖知几也。 不知几,则至于过而不已。 交于上以恭巽,故过则为谄。 交于下以和易,故过则为渎。 君子见于几微,故不至于过也。 所谓几者,始动之微也,吉凶之端,可先见而未着者也。 独言吉者,见之于先,岂复至有凶也。 君子明哲,见事之几微,故能其介如石,其守既坚,则不惑而明,见几而动,岂俟终日也? 断,别也,其判别可见矣。 微与彰,柔与刚,相对者也,君子见微则知彰矣,见柔则知刚矣。 知几如是,众所仰也,故赞之曰「万夫之望」。

【集说】

○ 王氏宗传曰:凡人之情,于逸豫之事,心焉悦之,必至于耽恋而不舍,何者? 有所溺故也。 惟知几之君子,其视乐豫之事,如将浼已,断而识之,速而去之,又岂俟终日也哉? 此其所以当豫之时而获吉也。

○ 丘氏富国曰:豫诸爻以无所系应者为吉,豫初应四而三五比四,皆有系者也,是以为凶为悔为疾,独六二隂静而中正,与四无系,特立于众阴之中而无迟迟耽恋之意。 方其静也,则确然自守而介于石。 及其动也,则见几而作不俟终日,盖其所居得正,故动静之间,不失其正,吉可知矣。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本义】盱,上视也。 阴不中正,而近于四,四为卦主,故六三上视于四,而下溺于豫,宜有悔者也,故其象如此,而其占为事当速悔,若悔之迟,则必有悔也。

【程传】六三阴而居阳,不中不正之人也。 以不中正而处豫,动皆有悔。 盱,上视也,上瞻望于四,则以不中正不为四所取,故有悔也。 四,豫之主,与之切近,苟迟迟而不前,则见弃绝,亦有悔也。 盖处身不正,进退皆有悔吝。 当如之何? 在正身而已。 君子处己有道,以礼制心,虽处豫时不失中正,故无悔也。

【集说】

○ 郭氏忠孝曰:处豫之道,戒在不能自立,而优游无断,睢盱上视而悦之,非介于石者也。 迟疑而有待,非不终日者也。

○ 胡氏炳文曰:二中而得正,三阴不中正。 故盱豫与介石相反,迟与不终日相反,中正与不中正故也。 六三虽柔,其位则阳,犹有能悔之意,然悔之速可也,悔之迟,则又必有悔矣。

九四,由豫,大有得。 勿疑,朋盍簪。

【本义】九四,卦之所由以为豫者也,故其象如此,而其占为大有得。 然又当至诚不疑,则朋类合而从之矣,故又因而戒之。 簪,聚也,又速也。

【程传】豫之所以为豫者,由九四也。 为动之主,动而众阴悦顺,为豫之义。 四,大臣之位,六五之君顺从之,以阳刚而任上之事,豫之所由也,故云由豫。 大有得,言得大行其志,以致天下之豫也。 「勿疑,朋盍簪」,四居大臣之位,承柔弱之君,而当天下之任,危疑之地也,独当上之倚任,而下无同德之助,所以疑也。 唯当尽其至诚,勿有疑虑,则朋类自当盍聚。 夫欲上下之信,唯至诚而已。 苟尽其至诚,则何患乎其无助也? 簪,聚也,簪之名簪,取聚发也。 或曰:卦惟一阳,安得同德之助? 曰:居上位而至诚求助,理必得之。 姤之九五曰「有陨自天」是也。 四以阳刚迫近君位,而专主乎豫,圣人宜为之戒,而不然者,豫,和顺之道也。 由和顺之道,不失为臣之正也。 如此而专主于豫,乃是任天下之事,而致时于豫者也,故唯戒以至诚勿疑。

【集说】

○ 侯氏行果曰:为豫为主,众阴所宗,莫不由之,以得其逸。 体刚心直,志不怀疑,故得群物依归,朋从大合,若以簪篸之固括也。

○ 耿氏南仲曰:九四为震之主,以象言之,万物莫不由雷以豫; 以爻言之,五阴莫不由阳以豫,是以大有得也。 大有得而勿疑,乃能协众力以安其上,犹簪之总众发以安其冠。 若自疑则众斯睽矣,未闻疑事而有功者也。

○ 梁氏寅曰:由豫者,言人心之和豫,由四而致也。 处近君之地,以刚而能柔,众阴之所顺附,此所谓大有得也。 然人既乐从,则当开诚心,布公道,待以旷大之度,不为物我之私,然后有以致人心之皆服,故曰勿疑朋盍簪。

○ 蔡氏清曰:九四由豫大有得矣,又必戒以勿疑明盍簪者,誠以由豫任大責重,難以獨力,必得同德者以自輔。自古以聖哲之資,而居元臣之任者,如舜則舉八元八凱,伊尹周公,皆有俊又吉人之助,諸葛孔明亦必開誠心以來諸賢之益,聖人命辭之意深矣哉!

○ 何氏楷曰:簪,聚也。 簪之名簪,取聚发也。 或谓古冠服无簪,按《盐铁论》,神禹治水,遗簪不顾,非簪而何? 即弁服之笄是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本义】当豫之时,以柔居尊,沈溺于豫,又乘九四之刚,众不附而处势危,故为贞疾之象。 然以其得中,故又为常不死之象。 即象而观,占在其中矣。

【程传】六五以阴柔居君位,当豫之时,沈溺于豫,不能自立者也。 权之所主,众之所归,皆在于四。 四之阳刚得众,非耽惑柔弱之君所能制也,乃柔弱不能自立之君,受制于专权之臣也。 居得君位,贞也; 受制于下,有疾苦也。 六五尊位,权虽失而位未亡也,故云贞疾恒不死。 言贞而有疾,常疾而不死,如汉魏末世之君也。 人君致危亡之道非一,而以豫为多。 在四不言失正,而于五乃见其强逼者,四本无失,故于四言大臣任天下之事之义,于五则言柔顺居尊,不能自立,威权去己之义,各据爻以取义,故不同也。 若五不失君道,而四主于豫,乃是任得其人,安享其功,如太甲成王也。 蒙亦以阴居尊位,二以阳为蒙之主,然彼吉而此疾者,时不同也。 童蒙而资之于人,宜也。 耽豫而失之于人,危亡之道也。 故蒙相应,则倚任者也; 豫相逼,则失权者也。 又上下之心,专归于四也。

【集说】

○ 王氏宗传曰:当逸豫之时,恣骄侈之欲,宜其死于安乐有余也。 然乘九四之刚,恃以拂弼于己,故得恒不死也。 孟子曰: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则六五之得九四,得法家拂士也。 故虽当豫之时,不得以纵其所乐。 唯不得以纵其所乐,则恒不死,宜也。 夫当豫之时,而不为豫者,以正自守也,六二是也。 当豫之时,而不得豫者,见正于人也,六五是也。 此豫之六爻,惟六二、六五,所以不言豫焉。

○ 何氏楷曰:六五以柔居尊,当豫之时,易于沈溺,必战兢畏惕,常如疾病在身,乃得恒而不死,所谓生于忧患者也。

【案】王氏、何氏说,深得爻义。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本义】以阴柔居豫极,为昏冥于豫之象。 以其动体,故又为其事虽成,而能有渝之象。 戒占者如是,则能补过而无咎,所以广迁善之门也。

【程传】上六阴柔,非有中正之德,以阴居上,不正也,而当豫极之时。 以君子居斯时,亦当戒惧,况阴柔乎? 乃耽肆于豫,昏迷不知反者也。 在豫之终,故为昏冥已成也。 若能有渝变,则可以无咎矣。 在豫之终,有变之义。 人之失,苟能自变,皆可以无咎,故冥豫虽已成,能变则善也。 圣人发此义,所以劝迁善也,故更不言冥之凶,专言渝之无咎。

【集说】

○ 王氏应麟曰:冥于豫而勉其有渝,开迁善之门也。 冥于升而勉其不息,回进善之机也。

【案】贞疾与成有渝两爻之义,亦相为首尾,如人之耽于逸乐,而不能节其饮食起居者,是致死之道也。 苟使纵其欲而无病,则将一病不支而亡也,无日矣。 惟其常有疾也,故常能忧惧儆戒而得不死也。 然所贵乎忧惧儆戒者,以其能改变尔。 向也耽于逸乐,昏冥而不悟,殆将习与性成矣。 今乃一变所为,而节饮食,慎起居,则可以复得其性命之理,岂独不死而已乎? 故于五不言无咎,而于上言之,所以终卦义而垂至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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