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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折中】30. 离卦-御纂周易折中 离卦 离下离上

【程传】离《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陷于险难之中,则必有所附丽,理自然也,离所以次坎也。 离,丽也,明也。 取其阴丽于上下之阳,则为附丽之义。 取其中虚,则为明义。 离为火,火体虚,丽于物而明者也。 又为日,亦以虚明之象。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本义】离,丽也。 阴丽于阳,其象为火,体阴而用阳也。 物之所丽,贵乎得正。 牝牛,柔顺之物也,故占者能正则亨,而畜牝牛则吉也。

【程传】离,丽也。 万物莫不皆有所丽,有形则有丽矣。 在人则为所亲附之人,所由之道,所主之事,皆其所丽也。 人之所丽,利于贞正。 得其正,则可以亨通。 故曰离利贞亨。 畜牝牛吉,牛之性顺而又牝焉,顺之至也。 既附丽于正,必能顺于正道,如牝牛则吉也。 畜牝牛,谓养其顺德。 人之顺德,由养以成,既丽于正,当养习以成其顺德也。

【集说】

○ 王氏弼曰:离之为卦,以柔为正,故必贞而后乃亨。 柔处于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 外强而内顺,牛之善也。 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者也,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而吉于畜牝牛也。

○ 郭氏忠孝曰:乾为马,坤为牝马; 坤为牛,离为牝牛,象之宜也。

○ 《朱子语类》问:离卦是阳包阴,占利畜牝牛,便也是宜畜柔顺之物。 曰:然。

○ 吴氏澄曰:牛牝皆坤象,离中画一阴,坤之中画也,故象牝牛。

○ 胡氏炳文曰:坎之明在内,以刚健而行之于外。 离之明在外,当柔顺以养之于中。

○ 吴氏曰愼曰:坎性就下,下不已则入坎窞。 离性炎上,炎之盛则突如焚如。 坎陷,欲之类也。 离炎,忿之类也。 坎维心亨,以刚中则不陷。 离畜牝牛,以中顺则不突。

【案】畜牝牛,胡氏、吴氏之说为切。 盖离,明也,高明柔克,则用明而不伤矣。

初九,履错然。 敬之无咎。

【本义】以刚居下而处明体,志欲上进,故有履错然之象,敬之则无咎矣。 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阳固好动,又居下而离体。 阳居下则欲进,离性炎上,志在上丽,几于躁动。 其履错然,谓交错也。 虽未进而迹已动矣,动则失居下之分而有咎也。 然其刚明之才,若知其义而敬慎之,则不至于咎矣。 初在下,无位者也。 明其身之进退,乃所丽之道也。 其志既动,不能敬慎,则妄动,是不明所丽,乃有咎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身处离初,故其所履践,恒错然敬慎,不敢自宁,故云「履错然,敬之无咎」。 若能如此恭敬,则得避其祸而无咎。

○ 王氏昭素曰:处万物相见之初,履错杂之时。

○ 胡氏瑗曰:错然者,敬之之貌也。 居离之初,如日之初生,于事之初,则当常错然警惧,以进德脩业,所以得免其咎。

○ 冯氏当可曰:日方出,人夙兴之晨也。 履错然,动之始也。 于其始而加敬,则终必吉。 祸福几微,每萌于初动之时,故戒其初。

○ 赵氏彦肃曰:能敬,则动与物交,皆天理也。 不能敬,则役于物而生咎矣。 日出而作,故发此象。

○ 胡氏一桂曰:错然是事物纷错之意,能敬则心有主宰,酬应不乱,可免于咎。 不能敬则反是。

【案】履错然,王氏、冯氏、胡氏之说为是,盖错杂者,处应物之初也。 敬者,养明德之本也。 人心之德,敬则明,不敬则昏。 于应物之初而知敬,其即于咎者鲜矣。

六二,黄离,元吉。

【本义】黄,中色,柔离乎中而得其正,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二居中得正,丽于中正也。 黄,中之色,文之美也。 文明中正,美之盛也,故云黄离。 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同于文明中顺之君,其明如是,所丽如是,大善之吉也。

【集说】

○ 王氏弼曰:居中得位,以柔处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黄离元吉也。

○ 刘氏牧曰:离为火之象,焰猛而易燼,九四是也。 过盛则有衰竭之凶,九三是也。 惟二得中,离之元吉也。

○ 郭氏雍曰:离之六爻,二五为美。 五得中而非正,柔丽中正者惟六二尽之。 黄为中之色,而德之至美者也,故言元吉。 其义与坤六五相类。

○ 俞氏琰曰:九三言日昃之离,六二其日中之离乎。 居下卦之中而得其中道,故比他爻为最吉。 六二盖离之主爻也。

○ 杨氏启新曰:畜牝牛而利贞,六二得之,明而不失其中正,故曰黄离。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本义】重离之间,前明将尽,故有日昃之象。 不安常以自乐,则不能自处而凶矣。 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八纯卦皆有二体之义,乾内外皆健,坤上下皆顺,震威震相继,巽上下顺随,坎重险相习,离二明继照,艮内外皆止,兑彼己相说,而离之义在人事最大。 九三居下体之终,是前明将尽,后明当继之时。 人之始终,时之革易也,故为日昃之离,日下昃之明也。 昃则将没矣。 以理言之,盛必有衰,始必有终,常道也。 达者顺理为乐。 缶,常用之器也。 鼓缶而歌,乐其常也。 不能如是,则以大耋为嗟忧,乃为凶也。 大耋,倾没也。 人之终尽,达者则知其常理,乐天而已。 遇常皆乐,如鼓缶而歌。 不达者则恐恒有将尽之悲,乃大耋之嗟,为其凶也。 此处死生之道也。 耋,与昳同。

【集说】

○ 荀氏爽曰:初为日出,二为日中,三为日昃。

○ 梁氏寅曰:三居下离之终,乃日昃之时也。 夫持满定倾,非中正之君子不能。 三处日之夕,而过刚不中,其志荒矣,故「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 其歌也,乐之失常也。 其嗟也,哀之失常也。 哀乐失常,能无凶乎? 君子值此之时,则思患之心,与乐天之诚,并行而不悖,是固不暇于歌矣,而亦何至于嗟乎?

【案】梁氏之说,独得爻义。 盖日昃者,喻心之昏,非喻境之变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本义】后明将继之时,而九四以刚迫之,故其象如此。

【程传】九四离下体而升上体,继明之初,故言继承之义。 在上而近君,继承之地也。 以阳居离体而处四,刚躁而不中正,且重刚以不正。 而刚盛之势,突如而来,非善继者也。 夫善继者,必有巽让之诚,顺承之道,若舜、启然。 今四突如其来,失善继之道也。 又承六五阴柔之君,其刚盛陵烁之势,气焰如焚然,故曰焚如。 四之所行不善如此,必被祸害,故曰死如。 失继绍之义,承上之道,皆逆德也,众所弃绝,故云弃如。 至于死弃,祸之极矣,故不假言凶也。

【集说】

○ 章氏潢曰:明之于人,犹火之于木。 火宿于木而能焚木,明本于人而能害人,顾用之何如耳。 九四不中不正,刚气燥暴,其害若此。

○ 何氏楷曰:三处下卦之尽,似日之过中。 四处上卦之始,似火之骤烈。

【案】离,明德也。 继明者,所谓有缉熙于光明,其明不息也,与继世之义全无交渉,因先儒有以明两为继世者,故程传用说九四爻义,于经意似远。 章氏、何氏谓燥暴骤烈者得之,不能以顺德养其明之过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本义】以阴居尊,柔丽乎中,然不得其正而迫于上下之阳,故忧惧如此,然后得吉。 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六五居尊位而守中,有文明之德,可谓善矣。 然以柔居上,在下无助,独附丽于刚强之间,危惧之势也。 唯其明也,故能畏惧之深,至于出涕。 忧虑之深,至于戚嗟,所以能保其吉也。 出涕戚嗟,极言其忧惧之深耳,时当然也。 居尊位而文明,知忧畏如此,故得吉,若自恃其文明之德,与所丽中正,泰然不惧,则安能保其吉也?

【集说】

○ 蔡氏渊曰:坎离之用在中,二五皆卦之中也。 坎五当位而二不当位,故五为胜。 离二当位而五不当位,故二为胜。

○ 刘氏定之曰:坎者阴险之卦,惟刚足以济之,沈潜刚克也。 离者阳躁之卦,惟柔足以和之,高明柔克也。 二五同归于吉,以柔而然也。

【案】惟六二为得明德之正,三之歌嗟,四之突来,则明德昏而性情荡,忿欲仍而灾患至矣。 能返之者,其惟哀悔之心乎。 五有中德,又适昏极将明之候,故取象如此。 三之嗟,乐过而悲也。 五之嗟,自怨自艾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本义】刚明及远,威震而刑不滥,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九以阳居上,在离之终,刚明之极者也。 明则能照,刚则能断。 能照足以察邪恶,能断足以行威刑。 故王者宜用如是刚明,以辨天下之邪恶,而行其征伐,则有嘉美之功也。 征伐,用刑之大者。 夫明极则无微不照,断极则无所宽宥,不约之以中,则伤于严察矣。 去天下之恶,若尽究其渐染诜误,则何可胜诛? 所伤残亦甚矣。 故但当折取其魁首,所执获者,非其丑类,则无残暴之咎也。 《书》曰:歼厥渠魁,胁从罔治。

【案】上九承四五之后,有重明之象。 故在人心则为克己而尽其根株,在国家则为除乱而去其元恶。 《诗》云: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苞有三栌,莫遂莫达。 此爻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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