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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折中】31. 咸卦-御纂周易折中 咸卦 艮下兑上

【程传】咸《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天地,万物之本。 夫妇,人伦之始。 所以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继以恒也。 天地二物,故二卦分为天地之道。 男女交合而成夫妇,故咸与恒皆二体合为夫妇之义。 咸,感也,以说为主。 恒,常也,以正为本。 而说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说焉。 巽而动,刚柔皆应,说也。 咸之为卦,兑上艮下,少女少男也。 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为咸也。 艮体笃实,止为诚悫之义。 男志笃实以下交,女心说而上应,男感之先也。 男先以诚感,则女说而应也。

【集说】

丘氏富国曰:咸,二少相交者,夫妇之始也,所以论交感之情,故以男下女为象。 男下于女,婚姻之道成矣。 恒二长相承者,夫妇之终也,所以论处家之道,故以男尊女卑为象。 女下于男,居室之伦正矣。 损虽二少,而男不下女,则咸感之义微,益虽二长,而女居男上,则恒久之义悖。 此下经所以不首损益而首咸恒与?

咸,亨,利贞,取女吉。

【本义】咸,交感也。 兑柔在上,艮刚在下,而交相感应。 又艮止则感之专,兑说则应之至。 又艮以少男下于兑之少女,男先子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时,故其卦为咸,其占亨而利贞,取女则吉。 盖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正,则失其亨而所为皆凶矣。

【程传】咸,感也。 不曰感者,咸有皆义,男女交相感也。 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复甚焉。 凡君臣上下以至万物,皆有相感之道。 物之相感,则有亨通之理。 君臣能相感,则君臣之道通。 上下能相感,则上下之志通。 以至父子夫妇亲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则和顺而亨通,事物皆然。 故咸有亨之理也。 利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 不以正,则入于恶矣。 如夫妇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说,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 取女吉,以卦才言也。 卦有柔上刚下,二气感应相与,止而说,男下女之义,以此义取女,则得正而吉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咸,感也。 不曰感而曰咸,咸,皆也,无心之感也。 无心于感者无所不通也。 感则必通而利在于正,汎言感之道如此。 取女吉,专言取女者当如是也。

初六,咸其拇。

【本义】拇,足大指也。 咸以人身取象,感于最下,咸拇之象也。 感之尚浅,欲进未能,故不言吉凶。 此卦虽主于感,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动也。

【程传】初六在下卦之下,与四相感,以微处初,其感未深,岂能动于人? 故如人拇之动,未足以进也。 拇,足大指。 人之相感,有浅深轻重之异。 识其时势,则所处不失其宜矣。

【集说】

○ 《朱子语类》问:咸内卦艮止也,何以皆说动? 曰:艮虽是止,然咸有交感之义,都是要动,所以都说动。 卦体虽说动,然才动便不吉。

○ 蔡氏清曰:咸其拇,辞意若曰,感以其拇也,诸爻皆同。

○ 又曰:《本义》云,此卦虽主于感,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动,此即以虚受人之理。 《大传》曰: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程子曰: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 周子所谓主静,朱子所谓鉴空衡平,及先儒所谓无心之感者,皆谓此也。

六二,咸其腓,凶。 居吉。

【本义】腓,足肚也。 欲行则先自动,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 二当其处,又以阴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 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动凶而静吉也。

【程传】二以阴在下与五为应,故设咸腓之戒。 腓,足肚,行则先动,足乃举之,非如腓之自动也。 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之动,则躁妄自失,所以凶也。 安其居而不动,以待上之求,则得进退之道而吉也。 二中正之人,以其在咸而应五,故为此戒。 复云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动则吉也。

【集说】

○ 王氏弼曰:咸道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者也。 感物以躁,凶之道也。 由躁故凶,居则吉矣。 处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本义】股,随足而动,不能自专者也。 执者,主当持守之意。 下二爻皆欲动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随之,往则吝矣,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九三以阳居刚,有刚阳之才,而为主于内。 居下之上,是宜自得于正道以感于物,而乃应于上六。 阳好上而说阴,上居感说之极,故三感而从之。 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随身而动者也,故以为象。 言九三不能自主,随物而动如股然。 其所执守者,随于物也。 刚阳之才,感于所说而随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集说】

○ 王氏宗传曰:九三处下体之上,所谓股也。 三虽艮体,然以阳居阳,又有应在上,非能止也,故曰咸其股。 夫股随上体而动者也,以刚过之才,不能为主于内,而其所秉执者,在于随上体而动焉,则躁动而失正矣,故曰往吝。

【案】执其随,《本义》以为随下二爻,《程传》以为随上,然随之为义,取于雁行相从,则以三为随四者近是。 证之随卦,初刚随二柔,五刚随上柔,可见也。 盖四者心位也,心动则形随之,而三直股位,与四相近而相承,故有咸其股执其随之象。 证之艮卦,以三为心位,六二亦曰不拯其随,可见也。 夫心固身之主也,然心动而形辄随之,亦非制外养中之道。 推之人事,则如臣子之诡随容顺,皆是也。 以三之德不中正,故如此。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本义】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当三阳之中,心之象,咸之主也。 心之感物,当正而固,乃得其理。 今九四乃以阳居阴,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占设戒,以为能正而固,则吉而悔亡。 若憧憧往来,不能正固而累于私感,则但其朋类从之,不复能及远矣。

【程传】感者,人之动也,故皆就人身取象。 拇取在下而动之微,腓取先动,股取其随。 九四无所取,直言感之道。 不言咸其心,感乃心也。 四在中而居上,当心之位,故为感之主。 而言感之道,贞正则吉而悔亡。 感不以正则有悔也。 又四说体,居阴而应初,故戒于贞。 感之道无所不通,有所私系则害于感通,乃有悔也。 圣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旸,无不通,无不应者,亦贞而已矣。 贞者,虚中无我之谓也。 「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夫贞一则所感无不通。 若往来憧憧然,用其私心以感物,则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动,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类则从其思也。 以有系之私心,既主于一隅一事,岂能廓然无所不通乎? 《系辞》曰:“天下何思何虑? 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夫子因咸极论感通之道。 夫以思虑之私心感物,所感狭矣。 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 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 故贞其意,则穷天下无不感通焉,故曰天下何思何虑。 用其思虑之私心,岂能无所不感也? 「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此以往来屈信明感应之理。 屈则有信,信则有屈,所谓感应也。 故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感,动也。 有感必有应,凡有动皆为感,感则必有应,所应复为感,感复有应,所以不已也。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 利用安身,以祟德也。 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前云屈信之理矣,复取物以明之。 尺蠖之行,先屈而后信,盖不屈则无信,信而后有屈,观尺蠖则知感应之理矣。 龙蛇之藏,所以存息其身,而后能奋迅也。 不蛰则不能奋矣,动息相感,乃屈信也,君子潜心精微之义,入于神妙,所以致其用也,潜心精微,积也。 致用,施也。 积与施乃屈信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处其身,所以崇大其德业也。 所为合理,则事正而身安,圣人能事,尽于此矣,故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既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此语终之,云穷极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无加于此矣。

【集说】

○ 程子曰: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 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 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故曰「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 杨氏时曰:九四脢之下,股之上,心之位也。 不言心,心无不该,不可以位言也。

○ 《朱子语类》问:咸九四传说虚心贞一处全似敬。 曰:盖尝有此语曰敬,心之贞也。

○ 问:「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莫是此感彼应,憧憧是添一个心否? 曰:往来固是感应,憧憧是一心方欲感他,一心又欲他来应。 如正其义便欲谋其利,明其道便欲计其功。 又如赤子入井之时,此心方怵惕要去救他,又欲他父母道我好,这便是憧憧之病。

○ 又云:「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圣人未尝不教人思,只是不可憧憧,这便是私了。 感应自有个自然底道理,何必思他? 若是义理,却不可不思。

○ 问:「往来」是心中,憧憧然往来,犹言往来于怀否? 曰:非也。 又问:是憧憧于往来之间否? 曰:亦非也。 只是对那「日往则月来」底说,那个是自然之往来,此憧憧者是加私意不好底往来,憧憧只是加一个忙迫底心,不能顺自然之理。 方往时又便要来,方来时又便要往,只是一个忙。

○ 问:憧憧往来,如霸者,以私心感人,便要人应。 自然往来,如王者,我感之也无心而感,其应我也无心而应,周徧公溥,无所私系。 曰:也是如此。 又问:此以私而感,彼非以私而应,只是应之者有限量否? 曰:也是以私而应、如我以私惠及人,少间被我之惠者,则以我为恩,不被我之惠者,则不以我为恩矣。

○ 胡氏炳文曰:寂然不動心之體,感而遂通心之用。憧憧往來,已失其寂然不動之體,安能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貞吉悔亡,無心之感也,何思何慮之有?憧憧往來,私矣。

○ 林氏希元曰:以憧憧往來反觀九四之貞,只是往來付之無心爾。蓋盡吾所感之道,而人之應與否,皆所不計也,此便是正而固。憧憧往來,是把箇往來放在心上,切切然不能放下,故曰何思何慮,言其不消如此。

○ 又曰:贞者,施己之感,不必人之应也。 惟不必人之应,则不私己之感,其应者亦感,其不应者亦感,无一人之不感,亦无一人之不应,故吉而悔亡。 憧憧往来者,施己之感,必人之应也。 惟必人之应,则私己之感,应者则感,不应者则不感,而其应之,亦惟其感者即应,不感者则不应矣,故朋从尔思。 盖憧憧往来,思也,朋则思之所及者,以其思之所及,故从而目之曰朋,犹云朋党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本义】脢,背肉。 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无私系。 九五适当其处,故取其象,而戒占者以能如是,则虽不能感物,而亦可以无悔也。

【程传】九居尊位,当以至诚感天下。 而应二比上。 若系二而说上,则偏私浅狭,非人君之道,岂能感天下乎? 脢,背肉也,与心相背而所不见也。 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所见而说者,则得人君感天下之正而无悔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马融云:脢,背也。 郑康成云:脢,脊肉也。 王肃云:脢在背而夹脊。 诸说不同,大体皆在心上。

○ 王氏宗传曰:上六处咸之末,以口舌为容悦之道,五或以其近己也,比而说之。 脢,背肉也,与心相背者也。 戒之使背其心之所向,则无亲狎之悔矣。

上六,咸其辅颊舌。

【本义】辅颊舌,皆所以言者,而在身之上。 上六以阴居说之终,处咸之极,感人以言,而无其实,又兑为口舌,故其象如此,凶咎可知。

【程传】上阴柔而说体,为说之主。 又居感之极,是其欲感物之极也。 故不能以至诚感物,而发见于口舌之间,小人女子之常态也,岂能动于人乎? 不直云口,而云辅颊舌,亦犹今人谓口过曰唇吻,曰颊舌也。 辅颊舌,皆所用以言也。

【集说】

○ 王氏弼曰:辅颊舌者,所以为语之具也。 咸其辅颊舌,则滕口说也。 憧憧往来,犹未光大,况在滕口,薄可知也。

○ 郭氏忠孝曰:易称近取诸身,独咸艮二卦言之为详,而其成终有特异,岂非咸极于说,艮终于止耶? 观艮其辅,言有序为可知矣。

【总论】

○ 郑氏汝谐曰:卦言感应之理,六爻皆不纯乎吉,何也? 卦合而言之,爻析而言之,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咸之全也。 六爻之所感不同,咸之偏也。 自初至上,皆以人身为象。 囿于有我,安能无所不感乎!

○ 易氏祓曰:咸,感也。 感以心为主,而偏体皆所感之一。 初咸其拇,二咸其腓,三咸其股,五咸其脢,上咸其辅颊舌,皆感其偏体者也。 所感出于心,故皆以咸字明之。 九四在上下之间,其位在心,故不言咸而言所感之道。

○ 邱氏富国曰:咸六爻以身取象,上卦象上体,下卦象下体。 初在下体之下为拇,二在下体之中为腓,三在下体之上为股,此下卦三爻之序也。 四在上体之下为心,五在上体之中为胫,上在上体之上为口,此上卦三爻之序也。

○ 龚氏焕曰:咸以人身取象,与艮卦相类,但咸感艮止,感者动而止者静,故咸诸爻,不如艮吉多而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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