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传】睽《序卦》:「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家道穷则睽乖离散,理必然也,故家人之后,受之以睽也。 为卦上离下兑,离火炎上,兑泽润下,二体相违,睽之义也。 又中少二女,虽同居而所归各异,是其志不同行也,亦为睽义。
睽,小事吉。
【本义】睽,乖异也。 为卦上火下泽,性相违异,中女少女,志不同归,故为睽。 然以卦德言之,内说而外明。 以卦变言之,则自离来者,柔进居三。 自中孚来者,柔进居五。 自家人来者兼之。 以卦体言之,则六五得中而下应九二之刚,是以其占不可大事,而小事尚有吉之道也。
【程传】睽者,睽乖离散之时,非吉道也。 以卦才之善,虽处睽时而小事吉也。
【集说】
○ 程子曰:小事吉者,止是方睽之时。 犹足以至小事之吉,不成终睽而已,须有济睽之道。
○ 赵氏汝楳曰:睽盖人情事势之适然,圣人自有御时之方。 小事吉者,就其睽异之中,有以善处之,则亦吉也。 其屯之小贞,《洪范》之作内之时乎。
○ 何氏楷曰:业已睽矣,不可以忿疾之心驱迫之也。 惟不为已甚,徐徐转移,此合睽之善术也,故曰小事吉。 小事,犹言以柔为事,非大事不吉,而小事吉之谓。
【案】小事吉之义,以爻义见恶人、遇巷,噬肤之类观之,则赵氏、何氏之说是也。 盖周旋委曲,就其易者为之,皆小事吉之义。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 见恶人,无咎。
【本义】上无正应,有悔也。 而居睽之时,同德相应,其悔亡矣,故有丧马勿逐而自复之象。 然亦必见恶人,然后可以辟咎,如孔子之于阳货也。
【程传】九居卦初,睽之始也。 在睽乖之时,以刚动于下,有悔可知。 所以得亡者,九四在上,亦以刚阳睽离无与,自然同类相合。 同是阳爻,同居下,又当相应之位,二阳本非相应者,以在睽故合也。 上下相与,故能亡其悔也。 在睽诸爻皆有应。 夫合则有睽,本异则何睽? 惟初与四虽非应,而同德相与,故相遇。 马者,所以行也。 阳,上行者也。 睽独无与则不能行,是丧其马也。 四既与之合则能行矣,是勿逐而马复得也。 恶人,与己乖异者也。 见者,与相通也。 当睽之时,虽同德者相与,然小人乖异者至众。 若弃绝之,不几尽天下以仇君子乎? 如此则失含弘之义,致凶咎之道也。 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 故必见恶人则无咎也。 古之圣王,所以能化奸凶为善良,革仇敌为臣民者,由弗绝也。
【集说】
○ 郑氏汝谐曰:居睽之初,在卦之下,必安静以俟之,宽裕以容之,睽斯合矣。 丧马勿逐,久则自复,安静以俟之也。 睽而无应,无非戾于己者,拒绝之则愈戾,故宽裕以容之也。 合睽之道,莫善于斯。
0 项氏安世曰:丧马勿逐自复,往者不追也。 见恶人无咎,来者不拒也。 此君子在下无应之时,处睽之道也。 见,与迫斯可见之见同,非往见之也。 若往见,则违勿逐之戒矣。
○ 王氏申子曰:方睽之时,其睽未深,马之失也未远,恶人睽间之情未甚也。 失马逐之,则愈逐愈远。 恶人激之,则愈激愈睽。 故勿逐而听其自复,见之而可以免咎也。 处睽之初,其道当如此。 不然,睽终于睽矣。
○ 何氏楷曰:静以俟之,逊以接之,泊然若不见其睽者,夫惟不见其睽,而后睽可合。
【案】此爻所谓不立同异者也,不求同,故丧马勿逐。 不立异,故见恶人。 然惟居初处下,其睽未甚者,用此道为宜耳。 立此心以为之本,然后随所处而变通也。 此爻悔亡,乃因无应。 程子所谓合则有睽,本异则何睽者是也。 与六五悔亡,词同而义异。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本义】二五阴阳正应,居睽之时,乖戾不合,必委曲相求而得会遇,乃为无咎,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二与五正应,为相与者也。 然在睽乖之时,阴阳相应之道衰,而刚柔相戾之意胜。 学易者识此,则知变通矣。 故二五虽正应,当委曲以相求也。 二以刚中之德居下,上应六五之君,道合则志行,成济睽之功矣。 而居睽离之时,其交非固,二当委曲求于相遇,觊其得合也,故曰遇主于巷。 必能合而后无咎。 君臣睽离,其咎大矣。 巷者,委曲之途也。 遇者,会逢之谓也。 当委曲相求,期于会遇,与之合也。 所谓委曲者,以善道宛转将就使合而已,非枉己屈道也。
【集说】
○ 张氏清子曰:在睽之时,惟九二独遇六五之主,故曰遇主于巷。 《彖》所谓得中而应乎刚者,指此爻也。
○ 蒋氏悌生曰:初九与九四同德相遇,二与五为正应,亦曰遇。 《小象》释六三亦曰遇刚,盖当乖离之时,相求相合。 在礼虽简,而于情则甚切至。
【案】《春秋》之法,备礼则曰会,礼不备则曰遇。 睽卦皆言遇,小事吉之意也。 又《礼》,君臣宾主相见,皆由庭以升堂。 巷者,近宫垣之小迳,故古人谓循墙而走,则谦卑之义也。 谦逊谨密,巽以入之,亦小事吉之意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刽,无初有终。
【本义】六三上九正应,而三居二阳之间,后为二所曳,前为四所掣。 而当睽之时,上九猜很方深,故又有髡刽之伤*。 然邪不胜正,终必得合,故其象占如此。
*髡:音昆,剃发之刑。
【程传】阴柔于平时且不足以自立,况当睽离之际乎。 三居二刚之间,处不得其所安,其见侵陵可知矣。 三以正应在上,欲进与上合志,而四阻于前,二牵于后。 车牛,所以行之具也。 舆曳,牵于后也。 牛掣,阻于前也。 在后者牵曳之矣,当前者进者之所力犯也,故重伤于上,为四所伤也。 其人天且刽,天,髠首也。 厇,截鼻也。 三从正应而四隔止之,三虽阴柔处刚而志行,故力进以犯之,是以伤也。 天而又刽,言重伤也。 三不合于二,与四睽之时,自无合义,适合居刚守正之道也。 其于正应则睽极有终合之理,始为二阳所戹,是无初也。 后必得合,是有终也。 掣,从制从手,执止之义也。
【集说】
○ 胡氏瑗曰:天当作而字,古文相类,后人传写之误也。 然谓而者,在汉法,有罪髡其鬓发曰而。 又《周礼》,梓人为笋簴作而,亦谓髡其鬓发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本义】睽孤,谓无应。 遇元夫,谓得初九。 交孚,谓同德相信。 然当睽时,故必危厉乃得无咎,占者亦如是也。
【程传】九四当睽时,居非所安,无应而在二阴之间,是睽离孤处者也。 以刚阳之德,当睽离之时,孤立无与,必以气类相求而合,是以遇元夫也。 夫,阳称。 元,善也。 初九当睽之初,遂能与同德而亡睽之悔,处睽之至善者也。 故目之为元夫,犹云善士也。 四则过中,为睽已甚,不若初之善也。 四与初皆以阳处一卦之下,居相应之位,当睽乖之时,各无应援,自然同德相亲,故会遇也。 同德相遇,必须至诚相与。 交孚,各有孚诚也。 上下二阳以至诚相合,则何时之不能行? 何危之不能济? 故虽处危厉而无咎也。 当睽离之时,孤居二阴之间,处不当位,危且有咎也。 以遇元夫而交孚,故得无咎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元夫,谓初九也。 处于卦始,故云元。
○ 王氏申子曰:四居近臣之位,独立无与,幸有初九同德君子,与之相遇,四能交之以诚,则睽不孤矣。 然当睽之时,必危厉以处之,乃得无咎。
【案】四亦无应者也,然居大臣之位,则孤立无党,乃正其宜,故以睽孤为无咎。 若元夫则非其所亲厚者,故虽遇之而交孚,不害其为淡然而寡合。 史称诸葛亮法正,趋尚不同而以公义相取者是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本义】以阴居阳,悔也。 居中得应,故能亡之。 厥宗,指九二。 噬肤,言易合。 六五有柔中之德,故其象占如是。
【程传】六以阴柔当睽离之时,而居尊位,有悔可知。 然而下有九二刚阳之贤,与之为应,以辅翼之,故得悔亡。 厥宗,其党也,谓九二正应也。 噬肤,噬啮其肌肤,而深入之也。 当睽之时,非入之者深,岂能合也? 五虽阴柔之才,二辅以阳刚之道而深入之,则可往而有庆,复何过咎之有? 以周成之幼穉而兴盛王之治,以刘禅之昏弱而有中兴之势,盖由任圣贤之辅,而姬公孔明所以入之者深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宗,主也,谓二也。
○ 王氏申子曰:睽之诸爻皆言睽,独二五不言睽而言合。 肤者睽之浅,噬则合之深,君臣之合如此,可以往而有为,何咎之有?
○ 龚氏焕曰:睽与同人所谓宗,皆以其应言也。 然同人于宗则吝,而睽厥宗噬肤则无咎者,处同人之世,则欲其公,不可以有私应。 处睽之世则欲其合,不可以无正应。 时义有不同也。
○ 胡氏炳文曰:噬嗑六二曰噬肤,睽六五以九二为厥宗噬肤,睽二变即噬嗑也。 或曰:二至上有噬嗑象,二五刚柔得中,故五以二为宗,其合也,如噬肤之易。 二以五为主,其合也,有于巷之遭。 宗,亲之也,上当以情亲下也。 主,尊之也,下当以分严上也。
【案】睽之时小事吉者,径情直行则难合,委曲巽入则易通也。 如食物然,啮其体骨则难,而噬其肤则易。 九二遇我乎巷,是厥宗之来噬肤也。 我往合之,睽者不睽矣。 此其所以悔亡也,何咎之有?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 先张之弧,后说之弧。 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本义】睽孤,谓六三为二阳所制,而己以刚处明极睽极之地,又自猜很而乖离也。 见豕负涂,见其污也。 载鬼一车,以无为有也。 张弧,欲射之也。 说弧,疑稍释也。 匪寇婚媾,知其非寇而实亲也。 往遇雨则吉,疑尽释而睽合也。 上九之与六三,先睽后合,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上居卦之终,睽之极也。 阳刚居上,刚之极也。 在离之上,用明之极也,睽极则咈戾而难合,刚极则躁暴而不详,明极则过察而多疑。 上九有六三之正应,实不孤,而其才性如此,自睽孤也。 如人虽有亲党,而多自疑猜,妄生乖离,虽处骨肉亲党之间,而常孤独也。 上之与三,虽为正应,然居睽极,无所不疑。 其见三如豕之污秽,而又背负泥涂,见其可恶之甚也。 既恶之甚,则猜成其罪恶,如见载鬼满一车也。 鬼本无形,而见载之一车,言其以无为有,妄之极也。 物理极而必反,以近明之,如人适东,东极矣,动则西也。 如升高,高极矣,动则下也,既极则动而必反也。 上之睽乖既极,三之所处者正理。 大凡失道既极,则必反正理。 故上于三,始疑而终必合也。 先张之弧,始疑恶而欲射之也。 疑之者,妄也,妄安能常? 故终必复于正。 三实无恶,故后说弧而弗射。 睽极而反,故与三非复为寇讐,乃婚媾也。 此匪寇婚媾之语,与他卦同,而义则殊也。 阴阳交而和畅则为雨,上于三始疑而睽,睽极则不疑而合,阴阳合而益和则为雨,改云往遇雨则吉。 往者,自此以往也,谓既合而益和则吉也。
【集说】
○ 耿氏南仲曰:凡物之情,信然后合。 合则愈信,疑然后睽,睽则愈疑。
○ 《朱子语类》云:小畜之上九曰「既雨既处」,睽之上九曰「往遇雨则吉」者,畜极则通,睽极则合也。
○ 丘氏富国曰:上本与三应,不孤也。 睽极而疑生,故亦曰睽孤。 豕、鬼,皆指三也。 上睽疑而未敢亲近乎三,如见豕背之负泥涂。 又如载鬼满于一车之中,始焉致疑则张弧,终焉释疑则说弧,知其非为寇讐,乃我之婚媾也。 自此以往,阴阳和畅,向之疑心群起者,至此尽冰释而亡矣。
【总论】
○ 冯氏当可曰:内卦皆睽而有所待,对卦皆反而有所应,初丧马勿逐,至四遇元夫,而初四合矣。 二委曲以求遇,至五往何咎,而二五合矣。 三舆曳牛掣,至上遇雨,而三上合矣。 天下之理,固未有终睽也。
○ 吴氏曰慎曰:六爻皆取先睽后合之象,初之丧马自复,即四之睽孤遇元夫也。 二之遇主于巷,即五之厥宗噬肤也。 三之无初有终,即上之张弧遇雨也。 合六爻处睽之道而言,在于推诚守正,委曲含弘,而无私意猜疑之蔽,则虽睽而必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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