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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折中】41. 损卦-御纂周易折中 损卦 兑下艮上

【程传】损《序卦》:「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 纵缓则必有所失,失则损也,损所以继解也。 为卦艮上兑下,山体高,泽体深,下深则上益高,为损下益上之义。 又泽在山下,其气上通,润及草木百物,是损下而益上也。 又下为兑说,三爻皆上应,是说以奉上,亦损下益上之义。 又下兑之成兑,由六三之变也,上艮之成艮,自上九之变也。 三本刚而成柔,上本柔而成刚,亦损下益上之义。 损上而益于下则为益,取下而益于上则为损。 在人上者,施其泽以及下则益也,取其下以自厚则损也。 譬诸垒土,损于上以培厚其基本,则上下安固矣,岂非益乎。 取于下以增上之高,则危坠至矣,岂非损乎。 故损者,损下益上之义,益则反是。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本义】损,减省也。 为卦损下卦上画之阳,益上卦上画之阴。 损兑泽之深,益艮山之高。 损下益上,损内益外,剥民奉君之象,所以为损也。 损所当损,而有孚信,则其占当有此下四者之应矣。

【程传】损,减损也。 凡损抑其过以就义理,皆损之道也。 损之道必有孚诚,谓至诚顺于理也。 损而顺理,则大善而吉,所损无过差,可贞固常行,而利有所往也。 人之所损,或过或不及,或不常,皆不合正理,非有孚也。 非有孚则无吉而有咎,非可贞之道,不可行也。

【集说】

○ 吕氏大临曰:损之道不可以为正,当损之时,故曰可贞。 时损则损,时益则益,苟当其时,无往而不可,故损益皆利有攸往。

○ 蔡氏清曰:剥民奉君之义,只可用之卦名,其卦辞「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只承损字泛说。 言损所当损,人人皆可用,不专指上之损下也。 益卦「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亦然,岂专为益下之事乎?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本义】言当损时,则至薄无害。

【程传】损者,损过而就中,损浮末而就本实也。 圣人以宁俭为礼之本,故为损发明其义。 以享祀言之,享祀之礼,其文最繁,然以诚敬为本,多仪备物,所以将饰其诚敬之心,饰过其诚,则为伪矣。 损饰所以存诚也,故云「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二簋之约,可用享祭,言在乎诚而已,诚为本也。 天下之害,无不由末之胜也。 峻宇雕墙,本于宫室; 酒池肉林,本于饮食; 滛酷残忍,本于刑罚; 穷兵黩武,本于征讨。 凡人欲之过者,皆本于奉养。 其流之远,则为害矣。 先王制其本者,天理也; 后人流于末者,人欲也。 损之义,损人欲以复天理而已。

【集说】

○ 孔氏颖达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于丰。 二簋至约,可用享祭。

【案】彖辞自「有孚」以下,泛说损所当损之义,蔡氏之说,极为得之。 盖损益者,时也,时在当损,不得不损,惟以诚意为主,而行之又得乎大善之吉,则不但无咎,而且可以为常道而利有所往矣。 举一端以明之,则如二簋薄祭,固因乎时而节损者也。 然能积诚尽礼,则可以致孝乎鬼神。 而推之,凡事之当损者视此矣。 卦义以孚而行损,《程传》则因损以致孚,略有不同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本义】初九当损下益上之时,上应六四之阴,辍所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然居下而益上,亦当斟酌其浅深也。

【程传】损之义,损刚益柔,损下益上也。 初以阳刚应于四,四以阴柔居上位,赖初之益者也。 下之益上,当损己而不自以为功。 所益于上者,事既已则速去之,不居其功,乃无咎也。 若享其成功之美,非损己益上也,于为下之道为有咎矣。 四之阴柔,赖初者也,故听于初。 初当酌度其宜而损己以益之。 过与不及,皆不可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损己奉上。 然各有职掌,若废事而往,咎莫大焉。 竟事速往,乃得无咎。 酌损之者,以刚奉柔,初未见亲也,故须酌而减损之。

○ 《朱子语类》云:酌损之,在损之初下,犹可以斟酌也。

【案】孔氏说已事之义,谓如学优而后从政之类,于理亦精。

九二,利贞,征凶。 弗损,益之。

【本义】九二刚中,志在自守,不肯妄进,故占者利贞,而征则凶也。 弗损,益之,言不变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

【程传】二以刚中当损刚之时,居柔而说体,上应六五阴柔之君,以柔说应上,则失其刚中之德,故戒所利在贞正也。 征,行也。 离乎中,则失其贞正而凶矣,守其中乃贞也。 弗损,益之,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 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非损己而益上也。 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唯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集说】

○ 林氏希元曰:九二在爻则为刚中,在人事则为志在自守,不肯妄进。 志在自守,不肯妄进,九二之贞也,故占者利于守贞。 若征行,则是变其所守而得凶矣。 夫自守而不妄进,宜若无益于上矣。 然由是而启时君尊德乐道之心,止士大夫奔竞之习,其益于上也不少,是弗损乃所以益之也。 桐江一丝,系汉九鼎,清风高节,披拂士习,可当此爻之义。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本义】下卦本乾,而损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损一人也。 一阳上而一阴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 两相与则专,三则杂而乱,卦有此象,故戒占者当致一也。

【程传】损者,损有余也。 益者,益不足也。 三人,谓下三阳上三阴,三阳同行,则损九三以益上; 三阴同行,则损上六以为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也。 上以柔易刚而谓之损,但言其减一耳。 上与三虽本相应,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两相与也。 初二二阳,四五二阴,同德相比,三与上应,皆两相与,则其志专,皆为得其友也。 三虽与四相比,然异体而应上,非同行者也。 三人则损一人,一人则得其友。 盖天下无不二者,一与二相对待,生生之本也。 三则余而当损矣,此损益之大义也。 夫子又于《系辞》尽其义曰:「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絪緼,交密之状。 天地之气,相交而密,则生万物之化醇。 醇,谓醲厚,醲厚,犹精一也。 男女精气交构,则化生万物。 惟精醇专一,所以能生也。 一阴一阳,岂可二也。 故三则当损,言专致乎一也。 天地之间,当损益之明且大者,莫过此也。

【集说】

○ 林氏希元曰:此爻之辞,兼举六爻,以三正是当损之爻,乃卦之所以为损者,故于此言之。

○ 杨氏启新曰:人之相与,惟其心之同而已。 苟精神不孚,意气不贯,则群党比周,固三也。 即一人之异,亦三也,是皆不可以不损也。 苟精神相孚,意气相贯,则二人同心,固两也。 即千百其朋,亦两也,是皆不可以不得者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本义】以初九之阳刚益己,而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善,戒占者如是,则无咎也。

【程传】四以阴柔居上,与初之刚阳相应,在损时而应刚,能自损以从刚阳也。 损不善以从善也。 初之益四,损其柔而益之以刚,损其不善也,故曰损其疾。 疾,谓疾病,不善也。 损于不善,唯使之遄速,则有喜而无咎。 人之损过,唯患不速,速则不致于深过,为可喜也。

【集说】

○ 王氏弼曰: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 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

○ 苏氏轺曰:遄者初九也,损其疾,则初之从我也易,故遄有喜。

○ 杨氏万里曰:六四以柔居柔,得初九之阳以为应,损其疾者也。 初言遄往,四言使遄,盖初之遄,实四有以使之也。

○ 胡氏炳文曰:六四与初九为应,初方已其事而速于益四,四损其阴柔之疾,惟速则有喜。 不然,彼方汲汲,此乃悠悠,非受益之道。

○ 又曰:下损己以益上,当使下亦使有所喜乃无咎。

【案】苏氏,杨氏说,于使字语气亦近是。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本義】柔順虛中,以居尊位,當損之時,受天下之益者也。兩龜為朋,十朋之龜,大寶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辭,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則獲其應也。

【程傳】六五於損時以中順居尊位,虛其中以應乎二之剛陽,是人君能虛中自損,以順從在下之賢也。能如是,天下孰不損己自盡以益之,故或有益之之事,則十朋助之矣。十,眾辭。龜者,決是非吉凶之物。眾人之公論,必合正理,雖龜筴不能違也,如此可謂大善之吉矣。古人曰:謀從眾則合天心。

【集說】

○ 張子曰:龜弗能違,言受益之可必,信然不疑也。

○ 楊氏時曰:柔得尊位,虛己而下人,則謙受益。時乃天道,天且不違,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宜其益之者至矣。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 郭氏雍曰:益之至,豈獨人事而已,雖元龜之靈弗能違,此其所以元吉也。《洪範》曰:「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六五之元吉,猶《洪範》之「大同」也。

○ 杨氏简曰:或者,不一之辞,益之者不一也,人心归之也。 十朋之龟,皆从而弗违,天与龟神祐之也。 鬼神祐之,故龟筮协从。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本义】上九当损下益上之时,居卦之上,受益之极,而欲自损以益人也。 然居上而益下,有所谓惠而不费者,不待损己,然后可以益人也。 能如是则无咎,然亦必以正则吉,而利有所往。 惠而不费,其惠广矣,故又曰得臣无家。

【程传】凡损之义有三:损己从人也,自损以益于人也,行损道以损于人也。 损己从人,徙于义也; 自损益人,及于物也; 行损道以损于人,行其义也。 各因其时。 取大者言之,四五二爻,取损己从人。 下体三爻,取自损以益人,损时之用,行损道以损天下之当损者也。 上九则取不行其损为义,九居损之终,损极而当变者也。 以刚阳居上,若用刚以损削于下,非为上之道,其咎大矣。 若不行其损,变而以刚阳之道益于下,则无咎而得其正且吉也。 如是则宜有所往,往则有益矣。 在上能不损其下而益之,天下孰不服从,从服之众,无有内外也,故曰得臣无家。 得臣,谓得人心归服。 无家,谓无有远近内外之限也。

【集说】

○ 王氏肃曰:处损之极,损极则益,故曰「不损,益之」。 得臣则万方一轨,故无家也。

○ 句氏微曰:上九刚德,为物所归,虽曰得臣,非己所有,盖以四海为家。

○ 《朱子语类》云:得臣有家,其所得也小矣。 无家则可见其大。

【案】卦以损三益上成义,则上者受益之极,卦之主也。 故「无咎,可贞,利有攸往」之辞皆与卦同。 其不言「有孚元吉」者,弗损于下而有益于己,此非有至诚仁爱之心者不能也。 盖黎民之生厚,则所以固本宁邦者至矣。 仁义之俗成,则其有遗亲后君者鲜矣。 其为益,孰大于是。 然其不损于下者,乃所以自损于己也,此所以合乎卦义有孚元善之德也。 得臣无家,则又极言弗损之规模,与夫获益之气象。 自其弗损之心而言之,为天下君而不自利于己,自其得益之量而言之,莫匪王臣而不视为私属,皆所谓得臣无家,王道之至也。 盖五上二爻相蒙为义,五之虚中既已格乎鬼神而获元吉,则彖所谓有孚元吉者,巳备故于此爻,遂究其说,以终其义也。 九二之弗损,谓损己。 益之,谓益人。 此爻之弗损,谓损人。 益之,谓益己。 辞同而指异者,卦义损下益上,故在下卦为自损,在上卦为受益。

○ 卦名以损下益上为义,卦辞则泛论损所当损,而损中有益也。 六爻之辞,其以上下体分损益,则根乎卦名,其言损所当损,而损中有益,则又根乎卦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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