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本义】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故能养民则可以得众矣。
【程传】地中有水,水聚于地中,为众聚之象,故为师也。 君子观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畜聚其众也。
【集说】
○ 陈氏琛曰:地中有水,犹民中有兵,非师之象乎。 君子观师之象,必容保其民,必畜其兵众焉。 盖田以民分,兵以赋出,故当无事之时,必制田里,教树畜,使比闾族党州乡之民,无不各得其养。 民既有养,则所谓伍两卒旅军师之众,以为他日折冲御侮之用者,皆畜于此矣。 苟平时诲人不倦其方,则缓急谁复为之用哉。
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程传】师出当以律,失律则凶矣。 虽幸而胜,亦凶道也。
【集说】
○ 蔡氏清曰:不曰否臧凶,而曰「失律凶」者,明否臧之为「失律」也。
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程传】在师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宠任也。 天,谓王也。 人臣非君宠任之,则安得专征之权,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专主其事,故发此义,与前所云世儒之见异矣。 王三锡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怀万邦也。
【集说】
○ 干氏宝曰:锡命,非私也,安万邦而已。
○ 丘氏富国曰:王者用兵非得已,嗜杀岂其本心,故三锡之命,惟在于怀绥万邦而已。
○ 谷氏家杰曰:不曰威而曰怀,见王者用师之本心。
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程传】倚付二三,安能成功,岂惟无功,所以致凶也。
【集说】
○ 杨氏简曰:行师之法,权归一将,使众主之,凶之道也。 众所不一,必无成功。 九二既作帅,六三居二之上,有权不归一之象。
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本义】知难而退,师之常也。
【程传】行师之道,因时施宜,乃其常也,故左次未为失也。 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是以无咎。
【集说】
○ 杨氏时曰:师以右为主,常也,左次则失常矣。 然四以柔顺之资,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退而左次,未为失常也。
长子帅师,以中行也。 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程传】长子,谓二。 以中正之德合于上,而受任以行,若复使其余者众尸其事,是任使之不当也,其凶宜矣。
【集说】
○ 孔氏颖达曰:以中行,是九二居中也。 使不当,谓六三失位也。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本义】圣人之戒深矣。
【程传】大君持恩赏之柄,以正军旅之功,师之终也。 虽赏其功,小人则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用之必乱邦,小人恃功而乱邦者,古有之矣。
【集说】
○ 杨氏简曰:师之终功成,大君有命,所以赏功也。 正功,言赏必当功,不可差失也。 开国承家之始,其初不可用小人也,于此始言勿用者,因此赏功,原其始也。 用小人为将帅,幸而成功,则难于不赏,使之开国承家,则害及民,必乱邦也。 去一害民者,又用一害民者,以乱易乱,必不可。
○ 胡氏炳文曰:王三锡命,命于行师之始。 大君有命,命于行师之终。 怀邦乱邦,大人小人之所以分。 此固圣人之所深虑远戒也。
○ 邵氏宝曰:弟子舆尸,戒于师始。 小人勿用,戒于师终。 始无弟子,则终无小人。 即使有之,或赏而不封,或封而不任,不任亦不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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