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下传
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本义】山上有泽,以虚而通也。
【程传】泽性润下,土性受润,泽在山上,而其渐润通彻,是二物之气相感通也。 君子观山泽通气之象,而虚其中以受于人,夫人中虚则能受,实则不能入矣。 虚中者无我也,中无私主,则无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择合而受之,非圣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集说】
○ 崔氏憬曰:山高而降,泽下而升,山泽通气,咸之象也。
○ 吕氏大临曰:泽居下而山居高,然山能出云而致雨者,山内虚而泽气通也,故君子居物之上,物情交感者,亦以虚受也。
○ 郭氏雍曰:惟虚故受,受故能感,不能感者,以不能受故也。 不能受者,以不能虚故也。
○ 胡氏炳文曰:以虚受人,无心之感也。
○ 陈氏琛曰:山上有泽,泽以润而感乎山,山以虚而受其感,咸之象也。 君子体之,则虚其心以受人之感焉。 盖心无私主,有感皆通,若有一毫私意自蔽,则先人者为主,而感应之机窒矣,虽有所受,未必其所当受,而所当受者,反以为不合而不之受矣。
○ 何氏楷曰:六爻之中,一言思,三言志。 思何可废,而至于朋从则非虚; 志何可无而末而外而随人,则非虚。 极而言之,天地以虚而感物,圣人以虚而感人心,三才之道,尽于是矣。
○ 吴氏曰慎曰:虚者咸之贞也,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者,虚而已。 君子之学,廓然大公,物来顺应,所谓以虚受人也。
咸其拇,志在外也。
【程传】初志之动,感于四也,故曰在外。 志虽动而感未深,如拇之动,未足以进也。
【集说】
○ 虞氏翻曰:志在外,谓四也。
○ 孔氏颖达曰:与四相应,所感在外。
○ 俞氏琰曰:初与四感应以相与,则志之所之,在于外矣。
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程传】二居中得正,所应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时,质柔而上应,故戒以先动求君则凶,居以自守则吉。 《象》复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顺理则不害,谓守道不先动也。
【集说】
○ 顾氏象德曰:虽凶而居则吉者,盖能顺理以为感,不为躁动害也。 居非专静,特不妄动而已。
咸其股,亦不处也。 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本义】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动而云也,二爻阴躁,其动也宜。 九三阳刚,居止之极,宜静而动,可吝之甚也。
【程传】云亦者,盖象辞本不与易相比,自作一处,故诸爻之象辞,意有相续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辞也。 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虽凶居吉顺不害也,咸其股亦不处也。 前二阴爻皆有感而动,三虽阳爻亦然,故云亦不处也。 不处,谓动也,有刚阳之质,而不能自主,志反在于随人,是所操执者卑下之甚也。
贞吉悔亡,未感害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本义】感害,言不正而感则有害也。
【程传】贞则吉而悔亡,未为私感所害也,系私应则害于感矣。 憧憧往来,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狭矣,故云未光大也。
【集說】
○ 陸氏九淵曰:咸九四一爻,聖人以其當心之位,其言感通為尤至,曰貞吉悔亡,而《象》以為「未感害也」,蓋未為私感所害,則心之本然,無適而不正,無感而不通。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而《象》以為未光大也。蓋憧憧往來之私心,其所感必狹,從其思者,獨其私朋而已,聖人之洗心,其諸以滌去憧憧往來之私而全其本然之正也與,此所以退藏於密,而能同乎民,交乎物,而不墮於膠焉溺焉之一偏者也。
咸其脢,志末也。
【本義】志末謂不能感物。
【程传】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为其存心浅末,系二而说上,感于私欲也。
【集说】
○ 李氏鼎祚曰:末,犹上也,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未」者,谓五志感于上也。
○ 朱氏震曰:卦以初为本,上为末。
○ 王氏宗传曰:谓五有咸其脢之象者,以其志意之所向,在于一卦之末,故欲咸其脢以背去之也。
○ 何氏楷曰:谓五志在与上相感也。 《系辞》曰:「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大过《彖传》本末弱,末指上六可知矣。
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本义】滕腾通用。
【程传】唯至诚为能感人,乃以柔说腾扬于口舌言说,岂能感于人乎。
【集说】
○ 王氏弼曰:咸道转末,故在口舌言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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