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上有雷,归妹。 君子以永终知敝。
【本义】雷动泽随,归妹之象。 君子观其合之不正,知其终之有敝也。 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程传】雷震于上,泽随而动,阳动于上,阴说而从,女从男之象也,故为归妹。 君子观男女配合,生息相续之象,而以永其终,知有敝也。 永终,谓生息嗣续,永久其传也。 知敝,谓知物有敝坏,而为相继之道也。 女归,则有生息,故有永终之义。 又夫妇之道,当常永有终,必知其有敝坏之理,而戒慎之敝坏,谓离隙。 归妹,说以动者也,异乎恒之巽而动,渐之止而巽也。 少女之说,情之感动,动则失正,非夫妇正而可常之道。 久必敝坏,知其必敝,则当思永其终也。 天下之反目者,皆不能永终者也。 不独夫妇之道,天下之事,莫不有终、有敝,莫不有可继、可久之道。 观归妹,则当思永终之戒也。
【集说】
○ 崔氏憬曰:归妹人之始终也,始则征凶,终则无攸利。 故君子以永终知敝为戒者也。
○ 吴氏曰慎曰:永终知敝,言远虑其终而知有敝也。 氓之诗:不思其反,所以终见弃于人与。
【案】泽上有雷,不当以泽从雷取象,当以泽感雷取象,盖取于阴气先动,为归妹之义。
归妹以娣,以恒也。 跛能履吉,相承也。
【本义】恒,谓有常久之德。
【程传】归妹之义,以说而动,非夫妇能常之道,九乃刚阳,有贤贞之德,虽娣之微,乃能以常者也,虽在下不能有所为,如跛者之能履,然征而吉者,以其能相承助也,能助其君,娣之吉也。
【集说】
○ 郑氏汝谐曰:初少女,且微而在下,以娣媵而归,乃其常也。 娣媵不能成内助之功,虽有其德,如跛者之履耳。 跛者之履,虽不足以有行,然亦可以行者,以其佐小君。 能相承助也。 如是而征,则为安分,故吉。
○ 俞氏琰曰:相承者,佐其嫡以相与奉承其夫也。
【案】言以恒者,女而自归非常,惟娣则从嫡而归,乃其常也。
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程传】守其幽贞,未失夫妇常正之道也。 世人以媟狎为常,故以贞静为变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
【集说】
○ 俞氏琰曰:屯六二曰「反常」,谓「字」乃女子之常,「不字」则非常,至十年之后而乃字,则返其常也。 此曰「未变常」,谓嫁者女子之常,九二不愿嫁,似乎变常,然能以幽静自守,是亦女德之常,未为变常也。
○ 来氏知德曰: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此妇道之常也。 守幽人之贞,则未变其常矣。
归妹以须,未当也。
【程传】未当者,其处其德其求归之道,皆不当,故无取之者,所以须也。
【集说】
○ 朱氏震曰:六三居不当位,德不正也。 柔而上刚,行不顾也。 为说之主,以说而归,动非礼也。 上无应,无受之者也,如是而贱矣,故曰「未当也」。 未当,故无取之者,反归以娣也。
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程传】所以愆期者,由己而不由彼,贤女人所愿取,所以愆期。 乃其志欲有所待,待得佳配而后行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嫁宜及时,今乃过期而迟归者,此嫁者之志,欲有所待而后乃行也。
○ 俞氏琰曰:爻辞言愆期,而爻传直述其志,以见愆期在我,而不苟从人。 盖有待而行,非为人所弃也。 行,谓出嫁,《诗‧泉水》云「女子有行」是也。
帝乙归妹,不知其娣之袂良也。 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本义】以其有中德之贵而行,故不尚饰。
【程传】以帝乙归妹之道言,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尚礼而不尚饰也。 五以柔中在尊高之位,以尊贵而行中道也。 柔顺降屈,尚礼而不尚饰,乃中道也。
【集说】
○ 王氏申子曰:上二句举爻辞,下二句释之也,言五居尊位而用中,故能以至贵而行其勤俭谦逊之道也。
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程传】筐无实,是空筐也。 空筐可以祭乎? 言不可以奉祭祀也。 女不可以承祭祀,则离绝而已,是女归之无终者也。
【集说】
○ 王氏宗传曰:专取虚筐无实为言者,上六女子也。
还没有评论呢,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