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有雷,小过。 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本义】山上有雷,其声小过,三者之过,皆小者之过,可过于小而不可过于大。 可以小过而不可甚过,《彖》所谓可小事而宜下者也。
【程传】雷震于山上,其声过常,故为小过。 天下之事,有时当过,而不可过甚,故为小过。 君子观小过之象,事之宜过者则勉之,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是也。 当过而过,乃其宜也。 不当过而过,则过矣。
【集说】
○ 孔氏颖达曰:小人过差失在慢易奢侈,故君子矫之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也。
○ 张子曰:过恭哀俭,皆宜下之义。
○ 鼂氏说之曰:时有举趾,高之莫敖,故正考父矫之以循墙,时有短丧之宰子,故高柴矫之以泣血,时有三归反玷之管仲,故晏子矫之以敝裘,虽非中行,亦足以矫时厉俗。
○ 赵氏彦肃曰:恭、哀、俭多不及,过之而后中。
○ 杨氏启新曰:过恭、过哀、过俭,此岂不为高世绝俗之行而过乎人,但其所过者,以收敛卑下为过,故但可言小过,而不可言大过也。
【案】雷出地,则声方发达而大,及至山上,则声渐收敛而微,故有平地风雷大作,而高山之上不觉者,此小过之义也。
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程传】其过之疾,如飞鸟之迅,岂容救止也。 凶其宜矣。 不可如何,无所用其力也。
【集说】
○ 何氏楷曰:以凶者自纳于凶也,孽由己作,可如何哉。
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本义】所以不及君而还遇臣者,以臣不可过故也。
【程传】过之时,事无不过其常,故于上进,则戒及其君,臣不可过,臣之分也。
【集说】
○ 胡氏炳文曰:小者有时而可过,臣之于君,不可过也。
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程传】阴过之时,必害于阳,小人道盛,必害君子,当过为之防,防之不至,则为其所戕矣,故曰「凶如何也」,言其甚也。
弗过遇之,位不当也。 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本义】爻义未明,此亦当阙。
【程传】位不当,谓处柔。 九四当过之时,不刚过而反居柔,乃得其宜,故曰遇之,遇其宜也。 以九居四,位不当也。 居柔,乃遇其宜也。 当阴过之时,阳退缩自保足矣,终岂能长而盛也,故往则有危,必当戒也。 长,上声,作平声则大失易意。 以夬与剥观之可见,与夬之象文同而音异也。
【集说】
○ 钱氏一本曰:三四皆失位,故特明其位不当。 三防四遇,亦皆宜下。 三从或戕,四往必戒,亦皆不宜上。
【案】位不當,即所謂剛失位而不中者,惟剛失位而不中,故戒以當過遇之,不然則有危矣,豈可長執此而不知變乎。
密雲不雨,已上也。
【本義】已上,太高也。
【程傳】陽降陰升,合則和而成雨。陰已在上,雲雖密豈能成雨乎。陰過不能成大之義也。
【集說】
○ 龚氏焕曰:密云不雨,小畜谓其尚往者,阴不足以畜阳而阳尚往也。 小过谓其已上者,阴过乎阳,而阴已上也。 一为阳之过,一为阴之过,皆阴阳不和之象,所以不能为雨也。
【案】两卦密云不雨,龚氏谓皆阴阳不和之像是已。 然小畜所谓尚往者,亦是阴气上行,与此爻已上同,非两义也。 但小畜卦义喻在下者,则尚往者当积厚而自雨,此爻之义,喻在上者,则已上者,当下交而乃雨,意义不同尔。
弗遇过之,已亢也。
【程传】居过之终,弗遇于理而过之,过已亢极,其凶宜也。
【集说】
○ 孔氏颖达曰:释所以弗遇过之,以其已在亢极之地故也。
○ 赵氏汝楳曰:已上未为极,已亢则极矣。
○ 俞氏琰曰:六五曰已上,谓其已过也。 上六又过甚,故曰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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