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易之数,得之者众。 体用之诀,有之者罕。
予幼读易,长参数学,始得心易卦数起例,以之占诀吉凶。 如以蠡测海,茫无涯际。 后得至人,授以体用之诀,而后占事决疑,始有定据。
其验则如由机射的,百发百中。 其要在于分八卦体用之妙,察五行生克比和之理,以明乎吉凶悔吝之机也。 于是易数之妙始见,而易卦之道始备。 乃知世有真术,人罕遇之耳。 得此者,幸甚秘之!
体用总诀
体用云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则易卦为体,卜筮者用也,此所谓体用者。 借体用二字以寓动静之卦,以分宾主之兆,以为占例之准则也。
大抵体用之说,体卦为主,用卦为事,互卦为事之中应,变卦为事之末应。
体之卦气宜盛不宜衰。 盛者,如春震巽,秋乾兑,夏离,冬坎,四季之月坤艮是也。 衰者,如春坤艮,秋震巽,夏乾兑,冬离,四季之坎是也。
体宜受他卦之生,不宜见他卦之尅。 他卦谓用、互、变卦也。 生者,如乾兑金体,则宜坤艮土生之; 如坤艮土体,则宜离火生之。 离火之体,则宜震巽木生之。 余皆倣此。 尅者,谓如金体火尅,火体水尅之类。
体用之说,动静之机。 八卦主宾,五行生尅。 体为己身之兆,用为事应之端。 体宜受用卦之生,用宜见体卦之尅。 体盛则吉,体衰则凶。 用尅体固不宜,体生用亦作利*。 体党多而体势盛,用党多而体势衰。 如体卦是金,而互变皆金卦,则是体党多矣。 如用卦是金,而互变皆金,则为用党多矣。 (*「作利」应作「非利」。 )
体用之间,比和则吉,互乃中间之应,变为末后之期。 故用吉变凶者,或先吉而后凶; 用凶变吉者,或先凶而后吉。 欲知数,体之互可察当知方,用之互可详,生体为吉事之期,尅体为凶事之期。
天时占第一
凡占天时,于全卦中详看。 如正月互卦变卦,离多主晴,坎多主雨,乾多明朗,坤多阴晦,巽多有风,兑多雨泽,震多主雷。 若冬月,震多主大风怒号,林壑震响。 若冬月震多而又尅体卦,亦主有非常之雷。 夏月离卦多又无坎卦,必主天道亢旱。 冬月巽卦重见,又主雨雪。 春月坎多,又无离卦,必主连雨不晴。
人事占第二
凡占人事,以体卦为主,用卦为人事之应。
体尅用,诸事吉。 用尅体,诸事凶。
体生用者有耗失之患,用生体者有进益之喜。
体用比和,诸事顺利。
又看全卦中有生体者是何卦。
若乾卦生体,则主公门中有益,或于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财,或因讼得理,或有金宝之利,或有官贵之喜,或老人进财,或尊上惠送。
坤卦生体,主有田土之喜,或于田土上进财,或得乡人进益,或得阴人之利,或有谷粟之进,或有布帛之喜。
震卦生体,则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财,或进东方之财,或因动中有喜,或有木货交易之利,或因草木姓氏人而称心。
巽卦生体,亦有山林之利,或于山林中得财,或东南方而进财,或因草木而得利,或以草木茶货之属而得利,或有草菓蔬菜馈送之喜。
坎卦生体,有北方之财,或受北方之利,或因水边之人进入,或因点水姓氏人而称心,或有鱼盐酒货交易之利,或有馈送鱼盐酒物之喜。
离卦生体,主有南方之财,或有文书之喜,或有炉冶坑场之利,或因火土姓氏人而得财。
艮卦生體,主有東北方之財,或有山田之喜,或因山林田土得財,或進宮音與帶土傍姓氏人之財。
兌卦生體,主有西方之財,或有喜悅之事,或進飲食之物,或五金貨利之流。
又看全卦中有尅體者,是何卦尅體。如乾卦尅體,主有官事之憂,或有門戶之憂,或財寶之失,或金谷之損,或見怒於尊長,或得罪於貴人。
坤卦尅體,主有田土之憂,或於田土上有損,或有小人之害,或有陰人之侵,或失布帛之財,或喪穀粟之利。
震卦尅體,主有虛驚,常多恐懼,或身心不能安靜,或家宅聞見妖灾,或有草木之人相侵,或於山林上有損。
巽卦尅體,亦主草木姓氏人相害,或於山林墳墓上生憂。謀事則忌東南方,處家則防陰人小厄。
坎卦尅體,主有險陷之事,或防盜寇之憂,或失意於水邊,或生灾於酒後,或有點水姓氏人相害,或為北方之人相殃。
离卦尅體,主有文書之憂,或失火燭之驚,或有南方之憂,或火土人之相害。
艮卦尅體,諸事多迍,百謀有阻。或有山林田土之失,或因山林田土之憂忌,帶土人之相侵欺,防東北方之禍害。
兌卦尅體,不利西方,主口舌之紛紜。或帶口傍如字人之侵侮,或有毀折之患,或因飲食之憂。
如生尅之卦氣不逢,止須以本卦而斷。
家宅占第三
凡占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
體尅用則家宅吉,用尅體則家宅凶。
體卦生用,多主耗散,或防失盜之憂。
用卦生體,多主進益,或有饋送之喜。
體用比和,家宅安穩。
如有生體尅體之卦,於前章人事占斷。
婚姻占第四
凡占婚姻,以體為主,用為婚姻。
體尅用,婚必吉。用尅體,婚必凶。
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而有喪。
體尅用,婚須可成,但成之遲。
用尅體,婚不可成,成亦有害。
體用比和,則吉利矣。
生產占第五
凡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所生。
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只宜相生,不宜相尅。
體尅用,不利於子。用尅體,不利於母。
体尅用而用卦衰,則子難完。
用尅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
用生體,易於產母。體生用,利於所生。
體用比和,生育順快。
若定其男女,當相全卦中審之。
陽卦陽爻多者生男,陰卦陰爻多者生女。
陰陽卦相半,則察其來占及左右人數之奇偶以証之。
如欲決其日時,則相用卦之氣數參決。卦氣旺衰,前章已載。日期者即看何卦為用,相前章八卦類占時序決之。
飲食占第六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
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
體尅用,則飲食有阻。用尅體,則飲食必無。
體用比和,飲食豐足。
又看全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魚。無坎無兌,酒食俱無。
兌坎生身,酒醉食飽。
欲知所食何物,以用卦飲食類推之。
欲知席間何應,以互卦人事類審之。
即八卦前章看之。
求謀占第七
凡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應。
體尅用,謀須可成,但成遲。
用尅體,求謀不成,成之亦有害。
體生用,則多謀少遂。
用生體,則不勞而成。
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求名占第八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
體尅用,名可求而成遲。
用尅體,名終不能就。
體生用,名難成,或因名而有失。
用生體,名易成,或名成而有益。
體用比和,則功名稱意。
欲知成名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
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
又如無生體之卦,則名無成就,止看用卦中時序類,以定日期。
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尅體之卦,如卦中有尅體者,則居官見禍,輕則在位責罰,重則剝官退職。其尅體之卦氣,即見禍之日期,如八卦占類時序內斷之。
求財占第九
凡占求財,以體為主,用為財利。
體尅用,必有財。用尅體,必無財。
體生用,財上有耗損之憂。用生體,財上有進益之喜。
體用比和,財利快意。
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決之。欲知破財之日,尅體之卦氣定之。
交易占第十
凡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交易之應。
體生用,交易遲成。
體尅用,交易難成,或有交易之失。
用生體,交易易成。
用尅體,交易即成,亦有交易之財。
體用比和,易成,交易諸事順快。
出行占第十一
凡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
體尅用,出行所至多得意。
用尅體,不可行。強出必有禍。
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
用生體,出行有意外之財。
体用比和,所行顺快。
凡出行,体用宜乘旺,诸卦宜生体。
如体卦时干震多,主动。 体卦是坤艮多,主不能动。
巽宜乘舟,离宜陆行。 坎有失陷,兑有纷争。
行人占第十二
凡占行人,以体为所占之人,用为出行之人。
体尅用,行人迟归。 用尅体,行人不归。
体生用,行人未至。 用生体,行人即至。
体用比和,归期不日至矣。
又以用卦为行人之体,若乘旺逢生,在外顺快。 逢衰受尅,在外殃灾。
震多不宁,艮多有阻。 坎有险难,兑有纷争。
谒见占第十三
凡占谒见,以体为主,用为所见之人。
体尅用,可见。 用尅体,不可见。
体生用,难见,见之亦无益。
用生体,宜见,见之且有得。
体用比和,则欢然相见矣。
失物占第十四
凡占失物,以体为主,用为所失之物。
体尅用,可寻,迟得。 用尅体,必不可寻。
体生用,物必难见。 用生体,物必易寻。
体用比和,物终不失。
又以变卦为物之所在。
如变卦是干,则觅于西北方或公廨之所,或楼阁之处,或金石之傍,或圆器之间,或高亢之地。
变卦是坤,则觅于西南方,或田野之地,或仓禀之际,或稼穑之场,或土窖藏穴之中,或瓦器方器之内。
震卦则觅于东方,或林木之所,或丛棘之中,或钟鼓之傍,或闹市之内,或大途之傍。
巽卦则觅于东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观之地,或蔬菓之园,或舟车之间,或木器之内。
坎卦则觅于北方,寻于水畔或溪涧沟渎之所,或井泉池沼之傍,或醋酒之间,或鱼盐之地。
离卦则觅于南方,或寻于干燥之地,或在庖厨之际,或炉竈之傍,或文书之侧,或在于明窗之下,或藏于孔穴之间,或潜于烟火之边。
艮卦则觅于东北方,或山林之内,或近门户之内,或近路途,或近石傍,或藏土穴。
兑卦则寻于西方,或居泽畔,或败垣破壁之所,或废池缺沼之际。
疾病占第十五
凡占疾病,以体为病人,用为病証。
体卦宜旺不宜衰,体宜逢生,不宜逢尅。 用宜生体,不宜尅体。
是故体尅用,则病易安。 体生用,则病难愈。
体尅用者,服药有效。 用尅体者,服药罔功。
体逢尅而乘旺,犹或庶几。 体遇尅而更衰,断无存日。
體用比和,疾病安妥。
欲識凶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
若究和平之侯,生體之卦決之。
欲詳危厄之期,尅體之卦定之。
欲論藥醫之屬,當審生體之卦。
如离卦生體,宜服熱藥。坎卦生體,宜服冷劑,坤艮用溫補,乾兌用涼藥。
又有信鬼神之說,雖非易理,然不可謂易道不該。惟以理推之。
如卦有尅體者,即可測其鬼神矣。
故乾卦尅體,主西北之神,或刃亡之鬼,或是天行時炁,或稱王號邪神。
坤卦則是西南方之神,或曠野之鬼,或連親之陰鬼,或本社之土神,或有犯於方隅,或無主之殢祟。
震卦則是東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響時現。
巽卦則是東南之鬼,或出山林之神,或自縊殘生,或枷鎖致命。
坎卦則是北方之鬼,或為水畔之神,或沒溺而亡,或血病而歿。
离卦則是南方之鬼,或勇猛之神,或有犯於竈司,或得愆於香火,或經焚燒之鬼。或因熱病而亡。
艮卦則東北方之神,或山林之祟,或山魈木魅,或土怪石精。
兌卦則西方之神,或陣亡之鬼,或疾病而終命,或刎頸而殘生。
如無尅體之卦,不必論也。
官訟占第十六
凡占官訟,以體為求卦之人,用為對訟之人與官訟之應。
體卦宜旺,及宜尅用。用卦宜衰,及宜生體。
故體尅用者,己勝人。用尅體者,人勝己。
體生用,非惟失理,或因官而有所喪。
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而有所成。
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止扶協之力,必有和勸之義。
墳墓占第十七
凡占坟墓,以体为主,用为坟墓。
体尅用,宜葬之吉。 用尅体,必葬之凶。
体生用,葬之主冷退,有损后人。 用生体,葬之主兴进,有益后嗣。
体用比和,斯为吉地。 大宜安葬,葬之吉昌。
右体用之诀,姑以十七章占测,以示学者为之法则。 然庶务之多,岂止于此而已。 特此十七占,乃人事切要者,占者以类推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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