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吉。 原筮,元永贞,无咎。 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 比,辅也,下顺从也。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
比吉,比未有不吉者也。 然而比非其人,今虽吉,后必有咎。 故曰原筮。 筮,所从也。 原,再也。 再筮,慎之至也。 元,始也,始既已从之矣,后虽欲变,其可得乎? 故曰元永贞。 始既已从之,则终身为之贞。 知将终身贞之,故再筮而后从。 孰为可从者? 非五欤? 故曰以刚中也。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
不宁方来,谓五阴也。 五阴不能自安,而求安于五。
后夫凶,其道穷也。
穷而后求比,其谁亲之?
《象》曰:地上有水,比。 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 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五阴皆求比于五。 初六最处于其下,而上无应,急于比者也。 夫急于求人者,必尽其诚,故莫如初六之有信也。 五以其急于求人也而忽之,则来者懈矣。 故必比之,然后无咎。 是有信者,其初甚微且约也,其小盈缶而已。 然而因是可以致来者,故曰终来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致他者,初六之功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以应为比,故自内于二,可谓贞吉不自失者。 于五,则陋矣。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近者皆阴,而远无应,故曰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上,谓五也。 非应而比,故曰外比。
九五,显比。 王用三驱,失前禽。 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 舍逆取顺,失前禽也。 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王弼曰:为比之主而应在二,显比者也。 比而显之,则所亲者狭矣。 夫无私于物,惟贤是与,则去之与来,皆无失也。 三驱之礼,禽逆来趋己则舍之,背己而走则射之,爱于来而恶于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 以显比而居王位,用三驱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 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 此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之道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无首,犹言无素也。 穷而后比,是无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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