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坎。
坎,险也。 水之所行,而非水也。 惟水为能习行于险,其不直曰坎,而曰习坎,取于水也。
有孚,维心亨。 行有尚。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
险,故流。 流,故不盈。
行险而不失其信。
万物皆有常形,惟水不然。 因物以为形而已。 世以有常形者为信,而以无常形者为不信。 然而方者可斲以为圜,曲者可矫以为直,常形之不可恃以为信也如此。 今夫水,虽无常形,而因物以为形者,可以前定也。 是故工取平焉,君子取法焉。 惟无常形,是以遇物而无伤*。 惟莫之伤也,故行险而不失其信。 由此观之,天下之信,未有若水者也。
【注】「遇物而无伤」或作「迕物而无伤」。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
所遇有难易,然而未尝不志于行者,是水之心也。 物之窒我者有尽,而是心无已,则终必胜之。 故水之所以至柔而能胜物者,维不以力争而以心通也。 不以力争,故柔外。 以心通,故刚中。
行有尚,往有功也。
尚,配也。 方圜曲直,所遇必有以配之,故无所往而不有功也。
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朝廷之仪,上下之分,虽有彊曓而莫敢犯,此王公之险也。
险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水洊至,习坎。 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事之待教而后能者,教事也。 君子平居,常其德行,故遇险而不变。 习为教事,故遇险而能应。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六爻皆以险为心者也。 夫苟以险为心,则大者不能容,小者不能忠。 无适而非,寇也。 惟相与同患,其势有以相待,然后相得而不叛。 是故居坎之世,其人可与同处患,而不可与同处安。 九二、九五,二险之不相下者也。 而六三、六四,其蔽也。 夫有事于敌,则蔽者先受其害。 故九二之于六三,九五之于六四,皆相与同患者也,是以相得而不叛,至于初、上,处内外之极,最远于敌而不被其祸,以为足以自用而有余,是以各挟其险以待其上。 初不附二,上不附五,故皆有失道之凶焉。 君子之习险,将以出险也。 习险而入险,为寇而已。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险,九五也; 小,六三也。 九二以险临五,五亦以险待之。 欲以求五,焉可得哉? 所可得者,六三而已。 二所以能得三者,非谓其德足以怀之,徒以二者皆未出于险中,相待而后全故也。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无功也。
之,往也。枕,所以休息也。來者坎也,往者亦坎也。均之二坎,來則得主*,往則得敵。遇險於外,而休息於內也。故曰險且枕。六三知其不足以自用,用必无功,故退入于坎以附九二,相與為固而已。
【註】「來則得主」或作「來則得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
《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樽酒,簋貳,用缶,薄禮也。納約自牖,簡陋之至也。夫同利者不交而歡,同患者不約而信。四非五无與為主,五非四无與為蔽。餽之以薄禮,行之以簡陋,而終不相咎者,四與五之際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祗,猶言適足也。九五可謂大矣,有敵而不敢自大,故不盈也。不盈,所以納四也。盈者人去之,不盈者人輸之。故不盈,適所以使之既平也。
上六,系用徽缟,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夫有敌而深自屈以致人者,敌平则汰矣。 故九五非有德之主也。 无德以致人,则其所致者皆有求于我者也。 上六维无求于五,故徽纆以系之,丛棘以固之。 上六之所恃者险尔,险穷则亡,故三岁不得,凶也。
还没有评论呢,快来抢沙发~